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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冷泉? 墾丁天鵝湖飯店強調一切合法

(2001/06/21 00:00)

記者郭芳綺╱恆春報導

墾丁天鵝湖飯店引進冷泉並加溫成溫泉,引起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質疑溫泉的真實性,可能涉嫌刊登不實廣告招睞客人,飯店業者表示,該露天泉池從未對外標榜是溫泉,強調一切合法。

天鵝湖飯店以號稱「墾丁第一泉」露天泡湯開放對外營業,因未經墾管處許可造設溫泉,除違反國家公園法溫泉水源利用條例之規定,並引起墾管處高度質疑該泉池是否真的是溫泉,墾管處日前實地勘查,認為該泉池可能不是溫泉,可能涉及刊登不實廣告。

該飯店業者指出,這座露天泉池一直以冷泉作為號召,至於溫泉,也一直強調是經過加溫,且從該池冷泉泉水溫度維持在二十二度,是一般冷泉溫度標準,並通過海洋技術中心檢測,其中更含有游離二氧化碳。

對於墾管處的指控,該飯店業者表示,將對墾管處保持法律追訴權,更爆出墾管處員工到該露天泉免費洗溫泉,員工們還抱怨墾管處擁有既成資源,卻不積極開發。

天鵝湖飯店在墾管處認定範圍內屬違章建築,現正由屏東縣政府依序排定時間進行拆除,今年初天鵝湖在大門右側庭院鑿井引進泉水,又引起墾管處質疑溫泉的真實性。

由於該飯店建造該座溫泉池,未經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私自接引泉水對外營業,事實上就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四條的溫泉水源利用條例規定。

針對該飯店業者傳出曾私下要求墾管處為其冷泉廣告背書,但遭到墾管處拒絕一事,業者並未回應,不過,墾管處因認其違反國家公園法的規定,因此決將該飯店鑿設泉池營業,移交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處理。

飯店業者表示,該設施不但是已取得水權,且溫泉是經冷泉加溫,而用地分區不在墾管處用地編列的限制內,該飯店早在墾管處劃定使用分區之前,即已申請到旅館餐飲執照,而該飯店更不是違建,因為也已正式取得縣政府的建築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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