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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自慰/人幫動物自慰 無「法」可罰

狗自慰/人幫動物自慰 無「法」可罰
2001/11/02 00:00

 記者陳揮文/台北報導

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虐待動物,不聽勸阻者」,可是,無論主動或被動,人自慰應該會有「快感」,理論上,動物自慰也會有「快感」,因此,台北市某男子幫鄰居的狼犬自慰,客觀上,不算虐待或傷害,頂多構成騷擾。

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同法第30條規定罰則,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以往,警方極少引用動物保護法,幫動物自慰豈只是罕見,簡直匪夷所思,警方不確定是否構成動物保護法所謂的「騷擾」。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9條規定,虐待動物,不聽勸阻者,處3000元以下罰鍰。暫且不論幫動物自慰是否算虐待,這名男子一看見狼犬主人就放手,沒有繼續幫狼犬自慰,可說是「聽從勸阻」,所以,並未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從刑法竊盜罪角度,這名男子「玩弄」狼犬生殖器,並非「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充其量,只算是「暫時使用他人之物」,屬於「使用竊盜」,並不構成竊盜罪。

至於侵占、竊佔、甚至妨害性自主,都不適用在幫動物自慰的狀況,妨害性自主的主體、客體都是「人」,並非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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