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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香港衛生署:康復者排泄物口鼻水可傳毒半年

(2003/04/09 10:13)

記者莊雨琳/綜合報導

香港衛生署表示,專家發現,SARS非典型肺炎康復者或是感染後沒有發病的人,可繼續透過排泄物及體液(包括口水、眼水、鼻水)排放病毒傳染他人,期限可能長達3至6個月。

對於香港衛生署的說法,已經引起香港民眾的另一波恐慌,因為逾百名痊癒患者已經陸續出院,而淘大花園E座民眾,也將在9日午夜解除隔離,回到住所。這些曾經感染或是感染未出現症狀的香港民眾,再度成為社會憂心的焦點。

不過,香港衛生署重申,患者有正常生活的需要,不會要求他們一直隔離至病毒全部清除,但會要求他們注意個人衛生、經常戴口罩及勤洗手。

明報指出,港大微生物學系助理教授黃世賢認為,由於感染及康復者會繼續排放病毒,亦不知排放多久,若百多人同時遷回E座,不能百分百保證沒風險,亦不知道風險有多大,當局必須改善及糾正淘大污水系統的問題,而居民也可定期在廁盆倒稀釋漂白水預防。

據透露,香港衛生署是以快速測試檢驗E座居民樣本的過程中,發現16名感染但未發病的居民所排出糞便含有病毒。

衛生署顧問醫生謝麗賢表示,病毒並不會影響病人自己,但若不小心,有機會傳染他人,而當局與醫管局交換資料,發現肺炎病人康復,仍有部分人身體會帶有病毒。

報導說,謝麗賢坦承,由於病毒屬新種,不知道這兩類人會帶病毒多久,有可能長達3至6個月,當局在平衡病人有正常生活需要後,認為若受感染者已接受14天的特效藥治療,即使仍帶病毒,也不可繼續隔離他們,要容許他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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