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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湖北省政府:不許拒收病患 將負責醫療費用

(2003/04/30 10:05)

本報大陸組/綜合報導

SARS疫情升高,大陸媒體指出,湖北省政府日前宣佈,各定點醫療機構若發現SARS疑似病患,要按照政府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進行救治,不得拒收,更不能將患者轉送外地。至於醫療費用,各級政府將按照分級負擔原則統籌解決。

人民日報報導,SARS來勢洶洶,除中央撥款外,湖北省財政已拿出2000萬元建立起SARS防治基金,此外,各級政府也設立防治SARS的專項資金。

報導說,沒有參加醫療保障制度的民眾若感染SARS,醫療費用由救治地政府財政提供,至於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醫療保險機構要及時支付,若有不足可由當地政府負責給予醫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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