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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黃富源:勿把身體不適民眾 統統「丟」醫學中心

(2003/05/08 13:02)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針對SARS疫情擴散,衛生署8日上午再度召開記者會,由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副召集人李明亮、感染學會理事長黃富源主持。黃富源語重心長的呼籲基層醫師應做好嚴格把關的工作,不要把身體不適的民眾統統「丟」往醫學中心。民眾要選擇到哪裡就醫也應有正確的認知,不要因此反而陷入危險當中。

至於之所以會發現目前包括台大等各大醫學中心發生人滿為患的情形,黃富源表示,這都是因為民眾對SARS有相當的誤解。

為讓民眾認識SARS的正確處理方式,衛生署上午首次公佈「SARS診療及處理參考流程」表,希望民眾能在近日SARS疫情搞得人心惶惶之際,若遇身體不適時能理性面對。

衛生署建議,若民眾曾有接觸或旅遊史或居家隔離,出現高於38度發燒情形,可直接打119送至區域級以上醫院,進行喉頭拭子送SARS病毒檢驗、胸部X光、CBC及血球分類。若不幸胸部X光出現有肺炎徵象,則須隨即住入負壓隔離病房,並上網通報完整資料http://www.cdc.gov。

若胸部X光尚未出現肺炎徵象,但上述檢驗有二種以上異狀,也須住院隔離,繼續觀察,但無須住進負壓或有獨立空調的病房。至於並無任何身體異狀,僅曾有過接觸或旅遊史民眾,若有呼吸道症狀,需依疑似SARS個案通報處理,若無的話,仍須依居家隔離標準在家休息,並在3天內回診。

至於一般無接觸或旅遊史,亦非居家隔離者,但若發生體溫超過38度且有鼻炎或喉嚨痛等感冒症狀者,衛生署則呼籲各基層醫院應建置檢傷分類機制,在醫師嚴格把關、仔細診視的情況下,如有出現腹瀉、肌肉痠痛、明顯頭痛或咳嗽等症狀者,才需住院隔離,若無上述症狀的話,只要依居家隔離準則在家休息3天,並在3日內回診即可。

衛生署呼籲民眾在全面抗「疫」之際,千萬別亂了方寸,正確認識、理性面對才是正確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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