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下重藥搶救經濟 上海祭出12招
(2003/05/09 12:10)
記者鄧若寧/綜合報導
上海市政府公布《關於降低非典型肺炎對本市部分行業影響的若干政策》,以減輕疫情給上海部分行業在生產經營等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共有12條措施。
這12條政策內容包括:
一、對防治「非典」一線的醫護人員取得的補助收入,參與生產政府指定防治「非典」用品的職工、參加防治「非典」攻關的科研人員的加班工資以及本市各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防治「非典」的藥品、醫療用品、防護用品等(不包括現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對企業和個人用於「非典」研究和防治的捐贈,在徵收所得稅時,可全額稅前扣除。
三、對科研單位及有關企業購置用於「非典」的科研設備和其他專項設備,以及企業用於防治「非典」的科研經費,可當年一次性成本列支。
四、各級財政應撥出專款用於醫院購置防治「非典」設備及一線醫護人員補貼,並落實「非典」患者的有關醫療費用。
五、對防治「非典」有突破性貢獻的研究部門,其相關科研經費支出由市級財政承擔,並給予獎勵。
予相關行業減免稅費
六、企業因生產政府指定的防治「非典」用品和藥品而造成的政策性虧損,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七、及時取消向本市旅館業徵收的地方社會事業建設費;對本市公交車輛,包括公交車、專線車和長途客車,暫免徵收養路費和貸款道路通行費;長途客運暫免徵收客票附加費。
八、對受直接影響行業中實行工效掛鉤工資的企業,不因「非典」造成效益下降而影響效益工資的計算。
九、對出租汽車業經營困難,財政通過「非典」防治專項資金予以補貼,專項用於對駕駛員調節營運收入的補助,計算依據為其上月應繳實繳地方營業稅的全額和繳納養路費、貸款道路通行費的20%,同時企業應相應等額匹配補助資金。
十、對民航、旅遊飯店、旅行社經營困難,財政通過「非典」防治專項資金予以補貼,民航、出租車以外的客運交通業減半補貼,計算依據是同期應繳實繳地方的營業稅。
扶持補貼外貿出口
十一、加快外貿出口扶持政策的實施進度,農業出口企業可享受出口退稅貸款貼息政策。
十二、對旅遊、餐飲、娛樂業中受「非典」影響,資金周轉發生困難的中小企業,市區兩級政府擔保基金給予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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