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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和平是否隱匿疫情 檢方將進行調查

(2003/05/13 22:39)

台北訊

台北地檢署SARS專案主任檢察官陳大偉,已先後傳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長陳再晉及和平、仁濟醫院兩院多位醫護人員和證人,調查兩院是否有因隱匿而造成疫情擴散。同時,預計本週將再傳喚和平醫院前院長吳康文,是否涉及廢弛職務而釀成災害、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宏達13日上午表示,SARS疫情的擴散若與和平醫院隱匿疫情有關,便有可能違反刑法貪瀆罪章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該院沒有隱匿疫情,則需調查是否有因為業務過失致死或傷害。

以和平醫院來說,在疫情初始時,深知疫情的人卻隱匿疫情知情不報,且又因是公務員身分,則是有觸犯本法之虞。

除此之外,感染SARS民眾隱匿病情,也有觸法的可能。民眾若因隱匿病情到處走動而導致疫情擴散,則是觸及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違背預防傳染病之法令的公共危險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被民眾認為處理SARS疫情不力的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邱淑媞,檢方也已分案調查是否有瀆職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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