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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防疫隱憂/立委:環保單位未標準處理隔離者垃圾
SARS/防疫隱憂/立委:環保單位未標準處理隔離者垃圾
2003/05/1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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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素萍、林獻堂/專題報導
SARS居家隔離者產出垃圾,依有害事業廢棄物管理法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清理標準處理;不過,因各縣市清潔人員不足,目前只能「二至三天」到戶收運一次,並以「資源回收車」收運,此舉與法令規定「常溫下貯存者,以一日為限」、「運輸途中應備有冷藏措施」要求條件落差極大。
根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感染性廢棄物在常溫下貯存者,以1日為限;於攝氏5度以下冷藏者,以7日為限。清除廢棄物車輛在運輸途中不可壓縮、任意開啟,且必須要有冷藏措施。
環保署長郝龍斌日前在立院備詢時指出,為了避免疫情擴大,居家隔離者廢棄物比照感染事業廢棄物處理,由清潔隊收集後,再委託合法感染性廢棄物清除機構,以低溫密閉冷藏車,送至焚化爐攝氏一千度以上的感染性廢棄物焚化爐處理。
但是,環保署擬定的「環保單位協助SARS居家隔離住戶垃圾收集清運暨清毒作業程序」,居家隔離者廢棄物每二至三天、逐戶收集一次,收運車輛使用資源回收車,送至暫時貯存地後,再由合格的廢棄物清除機構運至焚化爐處理。顯見,環保署處理居家隔離者垃圾作業程序,並不符合法規規定。 ※防疫隱憂 •立委:環保單位未標準處理隔離者垃圾 •立委:污水下水道是地方選舉票房毒藥 •專家:台灣應設五座感染廢棄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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