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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上污痕》/提摩的顧客(1)

(2003/05/20 14:11)

《雪上污痕》,喬治.西默農著,木馬文化

著/喬治.西默農

編按:兵燹未歇的二次大戰期間,剛成年的方克沒有父親,和他經營妓院的老鴇母親同住在詭譎氣氛的佔領區。只因一把借來的小刀,他惡作劇般奪取了別人的性命,而且一再輕易地、無謂地殺人犯案,希望藉此換取鄰家女孩的父親──也就是方克心中父親的投射對象──的目光與理解,釋放原本困窘的靈魂。
有一天愛慕他的鄰居西喜到家裡,他把女孩留在黑暗中讓柯枚以可鄙的手法剝奪了西喜。西喜事後知道了這個計謀,於是一病不起。佔領區最後逮捕了方克,成為囚犯的他在獄中頑強抗拒承認一切的指控。依然愛著他的西喜和西喜的父親來看他,在兩人的鼓勵下,方克重新找到生命的尊嚴。
本書為知名探小說家西默農的代表作品之一,本文摘自原書第一部份〈提摩的顧客〉前二節以饗讀者。

    ※    ※    ※

那個夜晚,若非一個意外事件的發生,方克•斐德麥的行為也沒有絕對的重要性。當然方克先前沒想到他的鄰居傑哈德•侯思特會經過這條街,然而侯思特確是經過這條街,並且認出他來,這下可改變了一切。但方克接受了,他接受了事實,也接受了後來發生的事情。
這就是為何那晚在製車廠旁所發生的事件使得現在及未來都再也不相同了,好比自那晚起便失去了「童貞」。這是方克首先所想到的理由,而這樣的比喻既讓他感到快樂,同時也令他生氣。他的朋友費德•柯枚--真的,柯枚才二十二歲--在一星期前,走出提摩的店時又殺了一個男人,而方克到製車廠邊之前的幾分鐘也在提摩店裡。
柯枚殺了一個人真有那麼重要嗎?那天柯枚邊扣上皮襖的鈕扣,邊向大門走去,如往常一般,神氣活現的,在厚厚的嘴唇上叼了根粗粗的雪茄;他很耀哏,總是容先滿面,厚厚粗粗的皮膚很像一些柑橘的皮,而他的皮似乎還可擠出汁來。有人曾將他比擬成一隻年幼的公牛,一隻沒有機會滿足自我的公牛,總之他厚重、發亮的面孔,濕潤的眼睛,腫脹的唇會使人聯想到與性有關的事物。
一個瘦子的男人,有些蒼白,急躁的樣子,傻呼呼地擋在他前面,這種急躁的人在夜晚尤其多。乍看之下,沒有人會相信他有錢進提摩的店喝酒。他抓住柯枚皮襖的領子,同時說了些責備的話語。柯枚賣了什麼令他不滿意的東西給他呢?
柯枚早已一邊吸著雪茄一邊神氣十足地走出去,而這位仁兄,瘦乾瘦乾的,或許那是因為他一直和一個想夜夜春宵的女人在一起的緣故,也跟著他走了出去,到了走廊上,開始臭罵起來。在提摩店的這條街上,有吵雜聲並不稀奇,巡邏隊也盡可能地少來,但如果有一輛巡邏隊的汽車在附近經過,他們就會不得不過來看個究竟。
「回家睡覺去!柯枚對這個大頭小身體」有一頭火紅棕色亂髮的矮子說道。
「--你不聽完我跟你說的話,我就不回去睡!」
若是必須聽完別人想說的話,不需多久自己就會啞口無言。
--睡覺去!…
或許這個棕色的亂髮的男子酒喝多了?他看起來倒像是吸了毒的人。或許是柯枚供應他毒品卻又摻假?這也無所謂!
柯枚站在黑漆漆的走道中央,走道兩旁各有一張雪白長椅,他舉起左手,將嘴上的雪茄取出,揮出右拳,就一拳,然後我們就看到那個人四腳朝天,十足像個木偶般接著,黑色的身影便嵌進了通道邊的雪堆裡。最詭異的是在他頭旁有條剝下來的橘子皮,這是除了在提摩店的對面,走遍全城可能也找不到的。
提摩沒穿上衣,也沒戴帽子,如同在酒店內一般,就這樣走了出去。他查看了這如同木偶般的人,撅起下唇,低聲埋怨道:
--他被打得爬不起來了,不到一小時,他就僵硬了!
柯枚果真是一拳就殺死了這個紅棕髮的人嗎?他讓人去深思。反正這傢伙也不會反駁了,因為依永遠不浪費時間的提摩之見,就把他扔到離店二百公尺的舊水池算了,所有的陰溝水都流進這水池,因此水也不易凍結。
柯枚可以宣稱是他殺了這個人,他提摩也有份,當他必須從雪中將這木偶人拋過一紅磚牆時,此人還一息尚存。
柯枚並沒將此致命的一拳拿來炫耀,可以為證的是他一直在講述那個被勒死的女孩的故事。只是,這個故事並沒發生在城裡,也不是發生在別人熟悉的地方,無憑無據。
這類的故事,每個人都可信口胡謅。
--她胸部很大,鼻子很扁,眼睛很亮……他說道。這點,他並沒改變說法,只是每次都會加上一些旁枝末節。
--那是發生在一個穀倉裡……
也罷!可是這個從沒當過兵又討厭鄉下的柯枚在穀倉裡做什麼?
--我們在草堆裡做愛,麥悍一直弄得我癢癢的,害我情緒壞了起來……
柯枚講述這個故事時,一邊吸著雪茄,一邊好像為了表示正經,眼睛直視正前方,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情。還有一個他不曾改變過的細節,就是那女人所說的話:
--我希望你正在為我孕育一個新生命。
他認為就是這句話毀了一切,想到跟一個被他玩弄於股掌之間的這麼一個又笨又髒的女孩孕育下一代,對他來說真是荒唐,無法接受的事。
--完全不--可--能。
但她仍然極為溫柔,而且黏得更緊了。這使得他似乎不必闔眼,就看見一個畸形的頭顱,金色頭髮,面色倉白,沒半點輪廓,可能是她所生出來的他的小孩。
是因為柯枚是個像棕色樹木般的硬漢嗎?他一邊抖落雪茄的煙灰,一邊下了結論:
--那可真令我感到噁心!
他是個機靈的人,知道該採取什麼行動。他也有些讓他人有興趣的怪癖。
--我認為還是把我未出生的小孩的母親先勒死比較保險。那是第一次我勒死人,呵!
還真容易!根本沒啥大不了的!
不只有柯枚,在提摩的店有誰沒至少殺過一個人?在戰場上或別的地方。或是密告那比較容易,甚至連簽名也省了。從不吹牛的提摩就殺過無數的人,否則佔領軍不會讓他整夜開店,卻從不來過問發生些什麼事。雖然店裡百葉窗永遠是開著的,必須走過通道,穿過大門,才能被認出來,佔領軍不會幼稚到不知道這些。
然後呢?對方克來說,姦污處女,真的動手幹,在從前並沒什麼大不了,因為他的環境有利於他,對別人來說,那可是多年後還被人加油添醋、津津樂道的精彩故事,就像柯枚那個在穀倉裡勒死女人的事蹟一樣傳奇。
在方克十九歲時第一次殺人,也近乎姦污處女,但比起第一次就要令人刮目相看了。而且,就像第一次,這一次也不是預謀殺人,而是順理成章的,可說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決心其實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定下了。
沒人逼他,也沒人笑他。其實只有傻瓜才會讓自己被伙伴唬到!
幾星期,或幾個月以來,他因感覺到有種自卑或在作祟,便告訴自己:
--我應該嘗試一下……
不能用打鬥的方式,這並不是他的個性。以他的想法,只有在冷靜中完成的謀殺才算了不起。機會不消多久就上門了,那真是因為他伺機多時才出現機會的嗎?
我們那時都在提摩的店裡,坐在吧台旁邊的那張屬於他們的桌子旁,其中有柯枚,甚至在暖氣過熱的地方,他仍穿著皮襖,當然還有他的雪茄,和他光亮的皮膚;他瞪大眼真的有些牛的味道。柯枚可能自以為是有別於地球上任何類型的人,將厚厚數疊鈔票放進口袋時,不是整整齊齊地放進皮夾,而是一捆一捆、皺七八拉地塞進口袋裡。
有一個方克不認識的傢伙,屬於別的圈子的人,和柯枚坐在一起,看到方克,連忙起身自我介紹:
--叫我伯格就好!
他至少有個四十來歲,人冷冷淡淡,又神秘兮兮的。他必然是個有來頭的人物,從柯枚對他有些謙恭的態度可以證明。柯枚向他述說掐死女孩的經過,倒並沒強調那只是個玩笑,沒啥了不起,順手幹的。
--方克,你看,「我朋友」剛給我的一把刀子。
這把刀,彷彿從一個精美的首飾盒中取出的珠寶般,從柯枚溫暖的皮大衣中取出,帶著些許尊貴,亮在鋪了格子桌巾的桌上。
--你試試它的刀鋒!
--好!
--你看到上面的標誌嗎?
這把刀是瑞典製造,有個保險槽,線條是如此的清純,充滿了「活力」,讓人相信這刀鋒本身便具有智慧,知道進入肉裡以後該如何滑動。
為何那時方克有些慚愧,但又並非刻意地用一種童稚的語調說道:
--這把刀借我?!
--你要幹嘛?
--不幹嘛!
--這類玩意兒可不是好玩的。
另外那人面帶微笑,帶有一點保護性的微笑,好像在傾聽兩個小鬼在吹牛似地。
--刀借給我!
當然不會借來不用,只是他當時還不知道何時用。就在那時,他看見角落那張桌子,淡紫色絲質燈罩的桌燈下,已經面色緋紅--因燈光的照射有些紫紅--的胖士官正將他的軍用腰帶卸下,放在兩個酒杯中間。
大家都認識這個士官,他幾乎像是一個吉祥物,一個大家所熟悉,並已習慣在那個座位上看到的動物。在佔領軍當中,他是提摩店裡唯一不躲躲閃閃、小心翼翼或要求別人守密的老主顧。他一定有一個姓名。在店裡,人家叫他「宦官」。因為他又肥又胖,肥得肉都從制服裡擠出來了,從腰部和手臂下鼓了出來,令人聯想到那脫了緊身上衣後露出軟趴趴贅肉的接生婆。他在頸部和下巴都還有五花肉,而頭上飛舞著一些沒有色澤如絲般的細髮。
他永遠坐在同一個角落,身邊總有兩個女人,不論誰,只要是棕髮、苗條便可。有人認為放低音量對他們說:
--別怕,他沒危險性。
「宦官」是否聽見這話?他瞭解其中含意嗎?他叫的酒都是用大肚瓶裝的,一瓶接一瓶的。一個女人坐在他膝上,另一個則坐在旁邊軟墊長椅上,他低聲地在她們耳邊講述著一些故事,面帶笑容,喝了又講,笑完又讓她們喝,兩手在她們裙下鑽來鑽去。
他應該在他的國家某處有家室。努希曾和他賭過錢,認為他的皮夾裡塞了一些各種年齡小孩的照片。他不用那些女孩的本名稱呼她們,他覺得這樣很有趣;他供她們吃,喜歡看她們的吃相,吃那些只有在提摩店才有或在其他商店很難買到,事實上只保留給高級軍官的食物。
他幾乎是在逼她們吃,他也和她們一起吃。在眾人面前愛撫她們。他看著濕潤的手指,露出了笑容,通常接下來就是他解下皮帶,並且將皮帶放在桌上的時刻。他皮帶上有個連發左輪手槍的槍套。
這些事本身也沒什麼重要性。這個叫「宦官」的士官只不過是人們八卦題材中的胖色鬼。連方克的母親羅特也如盤談論過他。她也認得「宦官」,全區的居民都認識他,因為他的辦公室在城裡,他每天必須橫越過火車經過的這一條街,一直向下走到老橋,來回兩趟。他不住在營區內,而是寄宿在莫赫夫人家,莫赫夫人是個寡婦,丈夫生前是個建築師,她住在火車街好再走上去兩棟房子的地方。
他算是老鄰居了。大家每天在固定的時候都會看到他,不論他前夜是否去過提摩的店,他總是紅光滿面。他面帶一種特有的微笑,有些人認為那是狡猾的微笑,但也可能只是一種天真無邪的笑。他常回過身去逗小女孩,裝出一副可愛的模樣,有時候從口袋裡掏出一些糖給她們吃。方克的母親羅特曾說過:
--我打賭有一天他一定會上我們這兒來!
她的職業是以合法掩護非法。她當然有權利在這個老盆地地區開一個指甲修剪美容沙龍,雖然很明顯地,沒有人會想到爬上一個塞滿房客的租屋的三樓去修個指甲。不只是這條街,可以說全城皆知她在後面開房間。「宦官」是佔領軍警署的一員,自然也心知肚明。
--看著吧!他會來的!
羅特光從三樓窗戶看樓下的人,就能預知他最後會不會上樓來,她甚至可以預知他要花多少時間去做決定,她很少有估算錯誤的時候。
果然,「宦官」在一個星期天早上來了--因辦公時間不方便,他顯得有些困窘、呆呆的。方克挺遺憾,那時他不在,否則他可以爬上廚房的桌子,從氣窗偷窺。是別人告訴他經過的情形。那天只有絲黛菲這個皮膚暗淡的傻大個兒侍候他,而這個傻大姐只知道身體擺平、腿張開、雙眼直視天花板。
這個士官十分失望,可能因為和絲黛菲「有始無終」實在難有樂趣,她甚至不懂得適時乖巧地去傾聽人家對她說故事。
--我的姑娘啊!妳只不過有個洞而已!羅特經常這樣跟她說。
「宦官」原來可能以為事情的發生不致如此。難道他真是個性無能?畢竟他從沒帶過一個女人走出提摩的店。
也或許趁他們家人不注意時,他從對女孩們的上下其手中得到自我滿足?有可能。對男人而言什麼都有可能,方克自小就從站在廚房桌上往氣窗偷窺的生活教育中瞭解到這一點。
這個殺人的念頭不是自然而然來的嗎?既然他有一天必須殺個人,何不從「宦官」下手?首先,他必須使用這把別人交到他手中的匕首,何況它又真是個精美的武器,握著它,會有股躍躍欲試的慾望,管他結果如何,試探看看它插入肉裡而且在骨頭中滑動的效果也過癮。
人家已經跟他說明了訣竅:一旦將刀鋒戳進助骨,要像鑰匙在鎖內般輕輕地轉動。
他的皮帶放在桌上,還有在槍套內那把又重又平滑的手槍,有了這把槍,什麼事會辦不到!有了這把槍不就自然成了個雄糾糾、氣昂昂的男人!
現在,有了這個四十歲的傢伙伯格,柯枚的夥伴,他應該是個可靠的人,或許也是個非常好的人,人家在談論他的時候應該像在談論一個小孩。
--就借我一小時,讓我替你開用。信不信我會用它弄一把槍回來!
在那一時刻,我沒什麼不尋常。方克知道何處可以埋伏。在綠街。「宦官」從盆地非爬上這條街不可,然後才到火車街。那裡有個不透光的老建築,大家都稱它為製革廠,但十五年來它也沒製出什麼皮革。實際上,方克從沒見過製車廠有開工的跡象,有人說它早年在為軍隊生產成品的年代曾用過六百名工人。
現在它只是個用黑色磚築成、光凸凸的一道高牆,高高的窗子好像教堂的窗戶,窗底離地面有六公尺高,所有的方塊玻璃都碎了。
一個約有一公尺寬、黑漆漆的死巷將製革廠與其他街道隔開。第一盞煤氣路燈--城裡有很多扭歪或碎了的煤氣路燈--在很遠的火車招呼站旁邊。
於是很簡單,甚至也沒半點激動,他就站在那死巷裡,背部緊貼著製革廠的磚牆,除了聽見河流另一邊,火車淒厲的嘶吼之外,他的四周是一片寂靜。窗戶沒有一絲光線透出。人們仍都沈睡著。他看見在兩片牆中間有一部份街道,自從入冬以來的幾個月他已經瞭如指掌:人行道上,雪塊堆積出了兩道淺灰色的擋土牆,一道靠房子那邊,另一道在兩條馬路中間,形成一個又窄又黑的小徑,人們用沙子,鹽或灰撒在上面,便於通行。在每家大門前,這一條小徑就被另一條通到馬路上的小徑斷開,馬路上車輪在不同的地方壓出深淺度不同的軌跡。
就這麼簡單,把「宦官」給解決了……
穿制服的人,每個星期都有被殺的記錄,接著是愛國組織被檢舉,有些人質,有些顧問,一些顯要人士遭到槍決或被帶往只有天知道的隱密之處,反正就再也沒他們的音訊了。
對方克來說,這倒只關係著他第一次殺人,同時開用柯枚的瑞典匕首而已,沒其他目的。他唯一的困擾只是那堅硬及膝的雪--因死巷的積雪沒有人會想到去剷平它--以及他感覺到右手手指凍得逐漸僵硬起來,因他早已下定決心不戴手套作案。


《雪上污痕》/提摩的顧客(1)
《雪上污痕》/提摩的顧客(2)
《雪上污痕》/提摩的顧客(3)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雪上污痕》,喬治.西默農著,木馬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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