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辭典/WHO與WHA
(2003/05/20 13:00)
國際中心/整理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WHO)
1948年4月7日成立,隸屬於聯合國,旨在促進人類獲致最高度可能性的健康水準,提高各會員國醫藥衛生的技術標準及設施,教導人民衛生的生活方式。主要工作是協助各國防治各種傳染病,改善衛生環境,充實醫療研究等。此處所稱之「健康」涵蓋生理、心理和社會層面,並不單限於疾病之防範治療。
世界衛生組織之成立緣起1945年在舊金山舉行的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提案創辦國際性衛生專門機構。1946年國際衛生會議在紐約舉行,同年7月22日通過「世界衛生組織憲章」,由18國政府代表組成臨時委員會,從事原由國際聯盟衛生機構、國際公共衛生局和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負責的衛生工作。1948年4月7日「世界衛生組織憲章」正式生效,世界衛生組織(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正式成立,訂每年4月7日為世界衛生日。同年6月在日內瓦召開第一屆世界衛生大會。
WHO下分四大架構,由現行的192個會員透過世界衛生大會(WHA)共同管理。WHO由現行的192個會員透過世界衛生大會(WHA)共同管理。在全球設有6個地區辦公室,包括非洲地區(設於剛果共和果)、歐洲地區(設於丹麥)、東南亞地區(設於印度)、美洲/汎美地區地區(設於美國)、東地中海地區(設於埃及)和西太平洋地區(設於菲律賓)。
世界衛生大會(WORLD HEALTH ASSEMBLY,簡稱WHA)
是世界衛生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主要工作是通過世界衛生組織的各項工作計畫和預算,決定政策等。每年召開一次執委會是世界衛生大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大會的決議、政策與委託的任務。執委會由32個有資格的衛生技術專家組成,每位成員均由其所在的成員國選派,由世界衛生大會批准,執委會主席的任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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