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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1隔離民眾1天內兩度出門 北縣民政局重罰60萬

(2003/05/22 21:48)

台北訊

一汐止市黃姓居民居家隔離期間扒扒走,甚至被民政局逮到一天內連續二次擅離隔離處所,遭處罰新台幣60萬元。台北縣民政局長張宏陸強調,民政局絕對採鐵腕手段並祭出重罰,對不遵守居家隔離規定者一律開單從重處分決不手軟。

民政局日昨發現黃姓男子擅自離開居家隔離處所前往台北市上班,隨即緊急連絡他返家,並處罰30萬元罰鍰。為料民政局再複查時,赫然發現黃某再度擅自外出,民政局決定採取重罰以收赫阻作用,再度處罰30萬元。也就是說,黃某一天內因違規二次,收到民政局開立二次總計60萬的處分書。   

依SARS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第18條第2項規定,經認定應強制接受居家隔離、集中隔離或隔離治療者,不得拒絕、規避,違反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台北縣長蘇貞昌強調,防疫如同作戰,縣政府執行居家隔離政策「絕對是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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