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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縣府拆除南崁溪違建戶 河床棄置廢棄物挨批

(2003/05/27 22:02)

桃縣/縣府拆除南崁溪旁違建戶 河床棄置廢棄物遭抨擊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整治南崁溪拆除沿岸違章建築,留下大批廢棄物污染南崁溪床,縣議員陳萬得27日抨擊縣政府,任由不肖業者將拆除違建後遺留的廢棄物棄置於南崁溪河岸旁,造成嚴重污染。縣長朱立倫指示工務局立即查辦,若發現違法傾倒情形,不論是承包工程的廠商或其他業者所為,絕對依法重罰。

陳萬得27日在縣議會總質詢時出示一張放大照片指出,他十分肯定縣府整治南崁溪拆除沿岸違章建築的魄力與決心,但南崁溪近蘆竹鄉內厝村一帶河岸被發現滿佈違建拆除後遺留的大批廢棄物,汙染整片地區。他說這種情形已達三週之久,卻不見相關人員前往處理,他懷疑是承包南崁溪違建拆除工程的廠商所為,質問縣府處分廢棄物違法傾倒是否只罰百姓,卻袒護這些廠商。

陳萬得進一步指出,若依新的水利法規定,在河川地亂倒廢棄物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1500萬元以下的罰鍰,若因而造成民眾傷亡更要負起刑事責任,縣府應盡快查明是誰所為。

工務局長曾文敬表示,南崁溪沿岸要拆除的違章建築有6、70戶,拆除作業已由承包廠商進行中,他會儘速了解是否是該廠商所為。朱立倫則指示工務局立即查辦,若有違法傾倒情形,不管是承包廠商或其他業者,都要依法開單告發,並儘速清除完畢,以免颱風季節來臨,造成更嚴重的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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