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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公平會首對額、耳溫槍不肖漲價業者開罰

(2003/06/13 11:43)

記者林淑玲/台北報導

繼對口罩業者開鍘之後,公平會13日首度針對銷售額、耳溫槍等測溫器的大安醫療器材行、吉電通醫學科技有限公司、百里藥局、天美藥局、國民大藥局、第分特國際興業有限公司等6家業者開罰,認定這些業者於國內爆發SARS疫情期間,額、耳溫槍等測溫器已成民生必需品,卻利用緊急情勢及市場供需嚴重失調之際,不當調漲測溫器之銷售價格,違法公平法規定,決定共處26萬罰鍰。

公平會表示,SARS疫情爆發後,即有民眾檢附購買額、耳溫槍等測溫器發票憑證向該會提出檢舉、或由公權力機關進行市場調查後移送該會,或由該會逕依職權主動調查。該會經調查後發現「大安醫療器材行」所銷售「TN105紅外線快速測溫器」、「吉電通醫學科技有限公司」所銷售「TN105紅外線快速測溫器」、「百里藥局」所銷售「貝爾三功能耳溫槍」、「天美藥局」所銷售「貝爾三功能耳溫槍」、「國民大藥局」所銷售「元氣∣耳額二式體溫計」及「第分特國際興業有限公司」所銷售「TN105紅外線快速測溫器」等價格,對照以往市場經驗價格,除已呈現不當調漲外,亦未與成本呈對應性,顯係利用SARS疫情之緊急情勢及市場供需嚴重失調之際,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公平會在考量違法情節及測溫器價格不當調漲程度後,分別予以處分,其中大安醫療器材行、吉電通醫學科技有限公司、天美藥局及第分特國際興業有限公司等4家業者,分別處新臺幣8萬元、5萬元、5萬元及8萬元罰鍰,總計罰26萬元。其餘則因情節較輕僅處份不罰款。

公平會強調,該會之前已多次發布新聞稿呼籲業者共體時艱,對於SARS相關防疫用品之售價應以進貨成本加合理利潤為據,避免不當調漲或聯合哄抬價格之行為;倘業者能舉證其進貨來源及價格,並據此推估其合理成本加成,該會仍可認其尚屬合理價格,否則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考量。

公平會最後並再度呼籲業者應共體時艱,致力維持市場之安定,避免有不當積存及哄抬價格之情事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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