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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調整SARS新定義 確定病例才給抗病毒藥物

(2003/09/17 20:56)

記者紀麗君/台北報導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長蘇益仁17日公布SARS最新定義,患者除了有臨床症狀外,還須由實驗室證明病毒或抗體呈陽性反應,才能被列為SARS確定病例,一旦秋煞來,發燒病人先採自我健康管理,若是3天後發燒仍舊不退者,才會進行PCR檢測。

由於春夏季的SARS經驗,疾管局累計了所有的數據做為更改居家隔離的依據。過去一旦發燒就要居家隔離10天的做法浪費太多社會成本,因此,秋煞再來將啟動新的居家隔離制度。

蘇益仁今天同時公布最完整的數據,他表示,今年SARS在春夏流行期間,國內共有664起可能病例,重新歸納整理後發現,真正以PCR檢驗具SARS病毒或抗體呈陽性反應者有346例,約佔所有可能病例的52%,確定死於SARS的病例有73例,佔可能病例的21%。

蘇益仁表示,從數據分析,台灣死於SARS的病人的確高於新加坡和香港,分析其原因為台北市立陽明醫院在6月初爆發的院內感染,造成病例多集中在70歲以上老人,因此提高了總死亡率。

由於世界衛生組織(WHO)已重新修訂SARS定義,因此,未來病患除了有臨床症狀還要外加實驗室證明病毒或抗體呈陽性反應,才能被列為SARS確定病例,根據新定義,醫療院所只能對確定病例進行抗病毒及類固醇藥物的治療。

蘇益仁指出,疾病管制局重新歸納整理的數據資料將會在明天或下星期送交WHO,以提供WHO對SARS疫情有更正確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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