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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之父收賄 被判7年徒刑

(2004/01/05 20:43)

記者鄭琬羽/編譯

香港知名藝人陳奕迅的父親,也就是擔任香港房屋署工程師的陳裘大,日前涉嫌收受不當利益而遭起訴,香港高等法院5日做出判決,判處7年有期徒刑。

儘管辯方律師以當事人,也就是陳裘大有嚴重肝病,名列等候換肝的名單之中,因而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但這項請求顯然沒有得到法官認同。

面對判決結果成立,陳裘大不僅將損失約550萬港元,相當於2200萬台幣的薪資和福利金,法院還將追討被告收受,約合1040萬台幣的賄款。根據了解,陳奕迅5日也到場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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