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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錢花用 高雄兩女子偷水溝蓋 求刑6個月緩刑2年
缺錢花用 高雄兩女子偷水溝蓋 求刑6個月緩刑2年
2004/03/12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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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
女子王姵涵、郭翼菱因缺錢花用,夥同4名國中女學生,今年2月間,承租廂型車到高雄縣竊取水溝蓋等物,11日檢察官偵結認為,王、郭兩人並無前科,依竊盜罪嫌起訴,並向法官求處從輕量處6月及宣告緩刑兩年,以啟自新。
18歲的王姵涵與郭翼菱(19歲)及溫姓等4名國中女學生(另移少年法院審理),因缺錢玩樂花用,共謀竊取水溝蓋變賣現金。
93年2月26日晚上9時許,由郭翼菱出面承租一部廂型車,另溫姓女學生從家中拿出7隻白手套作為犯罪工具,駕車共同前往高雄縣鳳山市文英路八德路,再由溫姓等4名女學生下手竊取縣政府所有的水溝蓋一個、文山里所有水溝蓋2個,共價值3400元。
此外,溫姓等6人並竊取劉姓被害人所有的桌椅架5個,得手後,郭、王兩女在車上接運竊得贓物時,剛好警方巡邏經過發現王等6人行跡可疑,上前盤檢查獲,並查扣竊得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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