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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行動不便老父 侵占其終生俸 不肖女被起訴
遺棄行動不便老父 侵占其終生俸 不肖女被起訴
2004/05/19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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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
女子王玉美對於行動不便的老榮民父親未予照料,並因缺錢週轉,三次侵吞其父半年內核發的終生俸34萬元,並將他遺棄在護理之家,案經王父提出告訴,檢察官18日依侵占及遺棄罪嫌將王女起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家住屏東縣的王玉美(29歲),明知其父親是榮民退伍,因行動不便無法自理生活,屬無自救力之人,平日住居在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一路上一家醫院附設的護理之家,全賴每半年領取的終生俸約12萬元,藉以支付該護理之家每月1萬8千元的費用。
不料王女因經營餐廳失敗,經濟週轉困難,先後於91年7月及92年1月、7月間,以欲代其父領取終身俸支付護理之家的費用取得同意,三次利用輪椅推送其父到高雄小港郵局,領取所核發終生俸34萬元,並全數侵吞入已,再將其父送返棄置在該護理之家,引起王父氣憤控告其女涉及侵占及遺棄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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