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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奮起湖林班地將解編 進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計畫

(2004/06/24 22:44)

記者林俊廷/竹崎報導

於5月11日發生火災的奮起湖老街,嘉義林管處24日,在縣府召開的1府3處觀光發展業務聯繫會報中提案,請縣府就奮起湖集中部落辦理非都市土地開發計畫,以便林管處解除林班地後依法辦理撥用進行開發。

屬於林管處阿里山事業區第141林班地(奮起湖社區),於5月11日發生火災後,地區民眾對於是否能再造老街風華相當關切。立委張花冠曾於災後召開協調會,建議解除該區林班地,交國有財產局管理。

24日上午在嘉義縣政府召開的縣府與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嘉義林區管理處等1府3處觀光業務聯繫會議中,林管處長葉賢良建議,為加速該區重建期程,可於解除林班地後,由縣府就該部落進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計畫。

縣府地政局長徐寶璋表示,要辦理奮起湖老街的復建,首先按照一般正常程序應是確定欲解除林班地的範圍,然後辦理解除、測量、確定開發單位(需地單位)、撥用,進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計畫。但實際應先確定開發單位,即那個單位需地,並確定範圍,然後由開發單位同時著手規畫與開發案,在開發計畫時須一併進行水土保持及環境影響評估。完成的規畫報告須送林管處解編林班地,然後由地政單位進行測量、撥用。等這些程序都完成後,才送交內政部區委會完成開發審議。

縣長陳明文希望從奮起湖林班地解編做起,未來山區許多受限於林班地 編定而無法開發的陳年老案,希望能一一解套,為山區觀光發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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