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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春蕤官司/人獸交網站爭議一審宣判 何春蕤獲判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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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5 11:25 記者孟廣宬/台北報導
國立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在學校網站「性別研究室」中,提供「人獸交圖片」的網站連結,因此涉嫌散佈猥褻圖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何春蕤,台北地方法院25日一審宣判,法官認為何春蕤沒有散布猥褻圖片的主觀犯意,因此判決何春蕤無罪。何春蕤獲知判決結果表示欣慰。
何春蕤主持的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網站,因連結部分人獸交網頁,去年4月間遭10多個團體告發涉嫌觸犯刑法猥褻罪,北檢展開偵辦,去年12月間偵結,將何春蕤提起公訴。
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日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依照大法官釋字第407號解釋,猥褻物品應就物品的整體特性和目的觀察,何春蕤被控散布猥褻圖片的網站是屬於學術研究網站,網站上還有關於性研究的討論,因此人獸交的圖片只屬於學術研究網站的其中一部份,所以判決何春蕤無罪。
何春蕤今日上午親自出庭聽判,當法官宣判無罪時,前來關心的女性團體及學生都相當高興,他們在法院門口拉起布條,輪流發表感言。何春蕤雖然對司法做出尊重學術研究和言論自由的理性判決表示欣慰,但她認為,遭檢方起訴已經讓性言論受到扼殺,言論自由已經遭受嚴重傷害,對非主流言論的寒蟬效應已經產生。
何春蕤表示,會持續推動修改不合時宜的刑法235條和兒少法29條,也將全面恢復性界解放的學術網站,動物戀網頁也會比過去充實,希望大家參觀。
本案一審宣判後,還可以上訴二審,對此,何春蕤表示,她已經做好檢方會上訴的準備,如果高院改判她有罪,不排除打憲法官司。
檢方起訴指出,何春蕤自民國87年起,利用中央大學電子計算中心電腦網路,架設「性/別研究室」網站,於網頁內張貼相關資訊,供人探討同性戀和動物戀等議題,隔年更將網頁與「國際邊緣網站」連結,供人點閱觀覽人獸性交的圖片及討論文章。
檢方根據部分證人學生及網頁相關資料調查認為,何的網頁提供有關人與動物間猥褻圖片,均係裸體男女與動物性交的特寫圖片,「客觀上足以刺激性慾並引起一般人羞恥及厭惡感而侵害性道德感情」,且未對進入網站者加以限制,社會大眾均可輕易在中央大學何的研究網頁上,利用電腦觀看、下載圖片,何的行為構成刑法散播猥褻圖片罪嫌,因此依法起訴。
何春蕤5月28日在法院言詞辯論庭中表示,隔行如隔山,法官對於她的學術研究可能不太清楚,檢視各種性愛圖片對性學研究來說,就好像是觀察腫瘤對癌症研究一樣的重要,這是學術自由範疇,不該由道德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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