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災區不堪居住戶 最高可獲10萬安遷救助
(2004/07/12 21:36)
記者蘇俊銘/嘉義報導
勞委會及嘉義縣政府即日起至7月23日止,在社會局一樓設立「敏督利颱風災區勞工保險給付、就業服務及勞工修繕住宅貸款諮詢服務」,提供災區勞工相關救助諮詢;另外,受災住宅符合不堪居住程度者,最高每戶可獲得10萬元安遷救助金。
為協助敏督利颱風災民早日重建家園,勞委會配合縣府社會局成立諮詢服務處,即日起至23日止受理災民有關勞工死亡保險給付、就業服務及修繕住宅貸款等詢問事宜。
受災住宅補助部分,社會局社會救助課課長李文生表示,依災害防救法中有關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規定,受災房屋經村里幹事查報、並會同鄉鎮市公所核定其毀損已達不堪居住程度者,即符合救助規定,每戶每口將給予2萬元安遷救助,每戶最高補助10萬元。
勞工行政課課長黃衍三指出,住宅遭受災害的勞工得以專案申辦修繕貸款,且不受保險年資須達3年以上、屋齡須達10年以上及已辦有政府優惠住宅貸款不得再申請的限制;若受災戶擁有兩戶以上房屋同時受損都無法居住者,不受僅有一戶房屋資格限制,但申請仍只能以一戶為限,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目前年利率約為2.125%。
至於協助災民就業部分,勞資關係課課長郭周衛表示,經鄉鎮市公所依相關規定證明為災民身分者,可向公所申請短期擴大公共就業服務工作,任用時間為3個月。
- 人氣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