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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縣/取締地下爆竹廠 縣消防局長籲民眾踴躍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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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5 20:42 記者蘇俊銘/嘉義報導
嘉義縣消防局為防止地下爆竹工廠意外事故再度發生,新任局長何允福到任後特別重視查察取締工作,除馬上成立專案清查取締小組外,另各外勤消防大、分隊也以聯合編組方式執行查察取締工作,不分白天或黑夜都有編排清查取締勤務,務使不法業者無機可乘。
何局長並呼籲民眾踴躍檢舉非法爆竹煙火業,一經查獲屬實者,可獲新台幣一萬元到五十萬元的檢舉獎金,嘉義縣消防局檢舉信箱:嘉義縣太保市郵政十九信箱或撥檢舉電話05_3621682及傳真05_3621683。
此外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3條,未依規定申請許可擅自製造爆竹煙火者,處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無負責人或負責人不明時,處罰實際負責執行業務之人,處罰相當重,不法業者千萬不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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