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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向前走/大陸配偶在台工作 政院檢討修正案公佈實施
兩岸向前走/大陸配偶在台工作 政院檢討修正案公佈實施
2004/08/08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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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中心/台北報導
立法院完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修法之後,相關子法陸續完成修正公佈,其中,為因應兩岸社會交流的實際需要,檢討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工作許可與管理等相關規定,並為落實入出境管理機制,已通過公佈勞委會檢討修正的「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行政院勞委會在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公佈修正的「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清楚規範大陸配偶在台工作的許可管理辦法,以及必要準備的相關證明文件。
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在93年4月21日公佈實施,可望給予大陸配偶一個更為明確的方向,並且在台依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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