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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娘鬧離婚 謊稱家暴受虐 要50萬回越南
越南新娘鬧離婚 謊稱家暴受虐 要50萬回越南
2004/07/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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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洪啟超/基隆報導
台越兩地婚姻添憾事!28歲越南籍阮姓新娘連續2天前往基隆市政府社會局社會福利課要求「主持公道」,該女子向夫家要求新台幣50萬元作離婚條件,並要脅帶2名子女回越南。
家住七堵區越南籍女子,多年前嫁到台灣基隆,與做粗工丈夫育有一子一女。阮女不時以丈夫家暴為理由,不經夫家同意將子女帶回越南。經夫家提出訴訟獲判要回二子,此後該女子略誘罪前科,被出入境管理局列為注意分子,婆婆為息事寧人答應加蓋頂樓鐵皮屋讓阮女獨住,始終不得要領。
阮女目前與丈夫有合法婚姻關係,惟阮女不承認我方戶籍文件証明,連續在北縣市及基隆市多處派出所、外事機關與社會局社福課等單位,以自己已經與台灣丈夫離婚為由,要機關人員出來回機票錢讓她帶兩名幼子回越南取文件。
阮女接連兩天到基隆市政府社會局,幾近無理取鬧要求,局方只好請市府駐衛警維持秩序,該女子一鬧就是好幾個鐘頭,讓人無法安心工作。
局長曾煥卿原以為是受到家暴可憐外籍新娘,經與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及警方查証後,才知道是「棘手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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