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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縣/涉及正副議長賄選案 虎尾鎮長面臨解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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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6 22:29 記者陳銘自/虎尾報導
虎尾鎮長周榮源在擔任第13屆縣議員時,涉及正副議長賄選案,26日遭到台南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褫奪公權2年,且不得上訴。周鎮長勢必面臨被解職的處分,他的處境備受地方各界矚目。周榮源則表示,將等接獲判決書後再說。
雲林縣選委會26日表示,虎尾鎮長周榮源所涉賄選案遭台南高分院更三審判決有罪定讞一事,該選委會雖已獲悉,但在未接獲台南高分院的判決書前,還無法作出任何裁定。一般而言,選委會在接獲判決書後一星期內,如認定地方首長或民意代表代表必須解職處分的話,該選委會會再以判決書為依據行文給雲林縣政府,再由雲林縣政府於一星期內予以解職。
周榮源曾任一屆鎮代會副主席、一屆雲林縣議員、目前連任虎尾鎮長,他除於83間涉及上述雲林縣第13屆正、副議長賄選案外,並於上屆虎尾鎮長任期內涉及虎尾鎮公所辦理西安里水溝變美溝及西安里百貨商店街營造2項工程「搓圓仔湯」圍標舞弊案,於90年11月9日經雲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被停職,全案仍在上訴中,周榮源再於92年參選虎尾鎮長獲得蟬聯,重登鎮長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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