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1 14:49追追追小組/整理 12月1日開始,青少年及兒童福利法中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類辦法將正式實施,其中關於「普遍級」與「限制級」的分類,在網路上引起很大的爭議,許多論壇中,網友批抨新法,連「哆啦A夢」、「柯南」都會變成限制級,簡直是「變相的文革」--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網路上討論此事的論壇: http://www.nch.com.tw/guestbooks.php?sid=55711&pages=1 http://forum.gch.com.tw/novel/?ch=chats&cat=1688&pages=1&orderby=replydate&sid=3835 http://www.hotupub.com/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2709&forum=11 http://talk.gamebase.com.tw/content.jsp?l=2002&no=182&serial_no=58758593&p1=1&order=&rc=32 首先,有沒有這個法?是不是真的要在93年12月1日實施呢,答案為是。根據出版分級制,出版品當中有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或者是描述自殺過程,或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或是以語言、文字、圖畫等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裸露人體性器官者,皆列為限制級。參見以下網頁: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 詳細內容請參見報導網頁: 出版分級/12/1上路 限制級嚴格把關 兒童少年不准碰! 這個新辦法最讓人爭議的第二個問題是,哆啦A夢是不是被列為限制級?答案也為是。看下圖: ↑圖:取自新聞局網頁。新聞局在專屬網頁上註明了「小叮噹大魔境」的級別為「限制級」。 參見網頁: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12766 (2004年12月9日補述,請參見:出版品分級辦法事件簿(2)-電腦搞烏龍?) 就是這個分類引起網友嘩然,這也算是限制級嗎?!不少人納悶界線在哪?許多漫迷更不禁提到,到底18禁是指誰認定的18禁? 而且即然都明文規定限制級的區別,但是新聞局的頁面上,竟然將「淫獸學園EX1,EX2」這部的級別分為「輔導級」。 ↑圖:取自新聞局網頁,「淫獸學園」竟是輔導級? 參見網頁:http://vida.gio.gov.tw/VIDA911.asp?Key=34477 「淫獸學園EX1,EX2」這部動漫是描述,妖戀咒縛篇女巫家中的一幅戰國畫,狂死郎與愛妾遭奸人設計陷害,帶著強大的怨恨並封印於畫像之中,一連串的殺機從此漫延.....。除了暴力外,色情曝露的程度跟一般色情漫畫無異,一般業者也都將這部動漫分類為「限制級」,但新聞局卻能分為「輔導級」,果真是令讀者傻眼和無所適從。 不過,新聞局對此也有解釋。新聞局說,是有把「部分」哆啦A夢列為限制級,不過呢,被列為限制級的是「台灣民眾改版自行繪製」的,新聞局的鍾處長強調,「不能書名叫做哆啦A夢,就通通都當作普遍級來看」。 詳細內容請參見網頁: 出版分級/擾民?新聞局出版處長:沒要限制級書籍下架! 這個出版分類辦法實施後,對出版業的衝擊可想而知。以最受歡迎的「名偵探柯南」來說,根據出版品分級辦法,過當描述犯罪行為須被列為限制級,有業者質疑那麼連「名偵探柯南」也要難逃貼上限制級?青文出版社不這麼認為,但卻難保其他讀者不這麼想。此外,還有「神奇寶貝」也有打鬥畫面,該怎麼認定,這些都是讓他漫畫業者困擾之處。出版業打算怎麼辦呢?我們也針對這問題,做了一些深入報導,請大家參見以下報導: 出版分級/柯南、小叮噹是限制級? 業者讀者怨聲載道! 出版分級/上街頭抗議? 出版業:沒聽說、不清楚! 出版分級/18禁標籤滿天飛 寧可多貼也不要被罰50萬 出版分級/業者尺度不一 有的大方賣、有的列限制級 總而言之,這個法要實施了沒錯,但真正實施後會如何,警察會不會去抓,成效如何,應該還有待觀察。 2004年12月2日補述: 網友來信,現在網路上也出反分級聯盟的網站,有興趣的網友可以上去看看: 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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