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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1 12:40)
記者胡秀珠、鄧若寧/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21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駕駛人在收費停車處逾期未繳的規定放寬。主管機關未來需發文通知,駕駛人7天內未繳納,才處新台幣300元罰緩。此外,包括紅燈右轉罰款調降等重要法案,則因國民黨撤簽而「功敗垂成」。
立法院今日上午進行本會期最後一天議程,攸關數百萬汽車族權益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在國民黨撤簽下,僅完成一條條文,大力主導此一法案的民進黨立委葉宜津難掩失望神情,她除了表達遺憾之意外,也表示會持續為道路交通及爭取民眾權益努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測速雷達感應器不罰、降低紅燈右轉罰款、增列嚴重超速者,超過60公里者重罰、無照駕車考領駕照應先扣領6個月等重要法案,將留待立院新的會期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