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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炸彈客/楊儒門遭法院裁定羈押 楊:要關就關久一點(2005/01/25 20:21)

  • 白米炸彈客楊儒門未求刑,家屬感謝檢方體諒。

  • 犯案幾起說不清,警方借提楊儒門偵訊。

  • 大批媒體包圍,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始終微笑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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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才蔚、俞戎航、SNG小組/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白米炸彈案,檢方認為楊儒門不是蓄意傷人,其情可憫,因此起訴沒有具體求刑。移審法院後,合議庭認為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由於想要回家過年的希望落空,楊儒門不滿的是檢方的起訴,當場情緒激動,甚至跟律師表示「要關就關久一點」。楊儒門在庭訊後已被押返台北看守所。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的移審接押庭,經過近3個小時的庭訊與評議後,合議庭認定楊儒門所犯為本刑5年以上重罪,嫌疑重大,且在短短一年即犯案17起且有再犯之虞,認定非羈押無法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進行,裁定楊儒門應羈押。

楊儒門先前被檢方以預防性羈押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法定兩個月羈押期限於今天屆滿,北檢署承辦檢察官鄭克盛昨天將全案偵結起訴,考量不是蓄意傷人,加上訴求是為台灣農業的發展,因此沒有具體求刑,並在今天下午將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林邦樑表示,對楊儒門是否應予持續羈押,公訴檢察官蒞庭主張楊儒門製作炸彈時的工具至今仍未扣案,加上一年內在大台北地區犯案17起,但政府政策至今未有明顯改變,認定楊儒門有滅證與再犯可能,應予繼續羈押。

楊儒門的辯護律師丁榮聰則表示,司法系統是「輕罪偵辦,重罪起訴」,他強調,楊儒門深具悔意,並曾發表公開信表示,希望各界不要模仿犯行,足證已無再犯之虞,且楊儒門當初是以危害公眾罪逮人,最後以重罪起訴,讓他深感遺憾。

聲援楊儒門的民眾則是不滿這個結果,決定農曆過年前將陪同楊儒門的阿公,前往台北看守所,舉辦捐血活動聲援楊儒門,讓他在看守所的新年,不會感到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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