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該相信哪一個胡錦濤?
(2005/03/13 00:23)
胡錦濤親自上陣發表「胡四點」後,兩岸氣氛確實一掃多年的沉悶陰,因為「胡四點」是在尊重兩岸現狀的前提下主張「一中原則」,語氣硬中帶軟,讓台灣不必再冒落入陷阱的風險予以回應,共創雙贏。
但緊張跟著登場的「反分裂法」人大戲碼,情況卻厥然改觀,台灣及世界看到的是原來的中共,沒有實質改變,只是由一頭吃人的惡狼變成流著眼淚吃人的鱷魚。這究竟是中共內部的權力鬥爭使然?還是「胡錦濤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權力鬥爭說認為,中共鷹派及第三代(江澤民系)惟恐胡錦濤「統一台灣」意志不夠堅定,所以必須以強硬立法迫他遵循。這種說法有漏洞,因為十日中共對外釋出的訊息,是「反分裂法」為中共中央堅持推動,沒有多少討價還價餘地。而且胡錦濤黨政軍大權初握,按照中共慣例,必須對外樹威,以尋求鞏固對內權威,台灣正是他最好的「祭旗」。所以「反分裂法」草案會那麼僵化,殆屬勢所必然。
問題在於,台灣及世界要相信哪一個胡錦濤?是「胡四點」的胡錦濤?還是「反分裂法」的胡錦濤?還是二者奇正互用、相反相成」的大謀略家胡錦濤?
謀略不如正派,多變不如真誠。扁宋會後的陳水扁,民間看法就普遍認為他比過去真誠,對他的印象也開始改變。台灣社會不似鬥爭成習、人心險詐的中國大陸,台灣人民也會以這真標準看胡錦濤。而台灣人民寄望的,正是「胡四點」那個有心追求兩岸雙贏的胡錦濤。
「胡四點」最讓台灣有識之士欣賞的,就是它的務實態度:「一中原則」不是中共憲法的「一中」,而是兩岸最大公約數的「一中」。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主權重疊,治權卻各居一方,「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得到默認。在這些前提下,扁宋會重申的「四不一沒有」及「中華民國最大公約數」,是兩岸和平及和解的最大保證。
而只要中華民國台灣不是被「消滅」,台灣土地不是被「併吞」,台灣人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屬民」,中華民國政府及國民也願在主權確保,治權又受尊重下,回應胡錦濤或中共任何人的善意提議。
不幸的是,中共人大「反分裂法」的審議過程,完全不是這回事。王兆國代表人大報告,說「反分裂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大業」是台灣人民的「共同義務」及「神聖職責」,兩岸「治權分立」不被承認。胡錦濤信誓旦旦的「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在這樣的「反分裂法」下,是無法成立的,也是沒有絲毫「法理」依據的。只要看看中國外長李肇星當著所有電子媒體面前斥責:「台灣是一個地區,哪來憲法?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大家就知道中共是抱著什麼心態制訂「反分裂法」了。
台灣該相信哪個胡錦濤?是「胡四點」的胡錦濤?還是「反分裂法」的胡錦濤?這個答案必須由胡錦濤自己來解開。
●本文為民眾日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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