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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之牆/媒體,社群,Blog(四)產銷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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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8 10:11 文/數位之牆牆主
webmaster@digitalwall.com
Blogger ,你到底是生產者還是消費者?
◎因Blog而起的新經濟
Blog的文化面有很多可以論述的地方,也已經有很多精采的論述。但本文的重心在討論其商業模式,是因為筆者認為經濟活動一直都是人類最主要的活動。我們得幫Blog找一個能活下去的方法。
網路剛興起時,到處都是免費討論區和留言板,只要申請就可以有一個自己的。網路公司泡沫化以後才開始有人經營收費的。而Blog出現沒多久就已經有收費的服務,很顯然這次經營者是有經驗多了。
因Blog而起的還有RSS 閱讀器,免費付費都有。還有Blog搜尋引擎, Blog入口網站,Blog新聞網站,開始有人討論怎麼用Blog行銷,賣廣告。像不像把當年從瀏覽器戰爭所揭開的網際網路革命重演一遍?
不同的是,現在的網際網路上已經存在著許多大傢伙。這些網路公司也不敢輕忽Blog的影響,爭先恐後要提供免費的Blog給大家使用。這些公司大部分都把Blog當作既有服務的再延伸,尚不打算收費。
有趣的是,台灣的學生入口網站優仕網所經營的「愛情國小」,在多年Blog一詞尚未出現時,就提供會員寫日記的功能,須付月費才能使用,非會員則可以免費欣賞或訂閱。Blog有無可能模仿這種模式?
◎Blog的經濟力來自於熱情的驅動
Blog最重要的精神是「熱情」。如果這件事跟賺錢沒關,又會花很多力氣,你不可能做很久。如果這件事還得付錢做,那就更沒興趣。除非時間很多而且沒經濟壓力,否則就是一股持續燃燒的熱情在支持。
筆者每星期撰寫科技文章一篇,從1999年至今。很多科技人做同樣的事一年就撐不下去。原因通常是:工作忙,要照顧老婆小孩,很疲累週末只想休息。跟他說,付錢請你寫好不好?他依然是疲倦的搖頭。
要成為寫作不輟的Blogger 會經歷幾階段:(1) 一時興起的熱情(2) 熱情暫熄,為了對自己的承諾而寫(3) 讀者多了,為了對讀者的承諾而寫(4) 內化為生活信仰與習慣。而大部分人連第二階段都過不去。
網路上充斥著荒廢的討論區,個人網站,都是這種熱情一時興起到後來無法持續的証明。問題是,Blog也是靠著個人自發性熱情而匯集的網站,有沒有可能經營起來成為一個Business?
首先,這樣的熱情絕對不可被輕忽,其次,熱情的人經過妥善組織後就可以運作成事業。正因為如此所以世界上充滿了各式的慈善團體以及非營利組織,讓人們願意投入時間與金錢來奉獻,絡繹不絕。
然而,這畢竟是以慈善之名所進行的組織。如果這些在網路上無酬書寫日記的Blogger ,有一天發現自己的心血結晶文章竟被拿去營利時,又會做何感想?
◎產銷關係錯亂:Blogger ,你到底是生產者還是消費者?
大陸最有名的Blog網站「博客中國」,匯集了一批IT產業的菁英,經常在上面發表文章,針砭時政。從去年年底網站上開始引入商業化的廣告之後,有些人怒吼:「咱們都變成了營利的工具!」
對他們來說,無酬生產的內容,並不是要提供給經營者牟利的。此外,還有個最根本的擔心:引入商業化機制後,媒體的報導還有所謂「公正」這回事嗎?Blog到最後不就又是個受廣告主操控的媒介?
撇開這種「不賺錢難以生存,要賺錢卻難以公正」的問題不談,如果真的要營利,經營者是否應該支付這些撰寫Blog的人稿酬?這些人不正是經濟學上道地的「生產者」嗎?
沒人可以養大量記者生產內容以應付網路消耗。但Blog網站經營者卻把成千上萬Blogger 當成免費記者。因為網路分散特質所產生的問題,丟回去給網路自己解決,真是妙。只是,生產者應該是無酬的嗎?
然而我們卻又在「愛情國小」這個例子看到弔詭的現象,會員必須付月費才能發表日記,所以很顯然是道地的「消費者」。會員認知:我使用這個服務,別人看我的文章我會得到成就感,所以我繳錢。
「愛情國小」以略為接近遊戲的情境將社群包裝起來,讓付錢的人感覺到有趣。而這樣的收入並不來自於廣告,而是用戶的直接付費。沒有所謂報導公不公平的問題,他不是媒體,他是個遊戲。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Blog要經營成媒體事業,必須要解決經營者與生產者間的矛盾關係。換個方式問,有無可能讓生產者得到適度回饋,以便維持其熱情以持續生產?這是Blog經營者要面對的嚴肅課題。
文章轉載自數位之牆 www.digitalwa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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