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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之旅/貓熊是福還是禍? 扁:接不接受要看國際公約

(2005/05/03 14:52)

對岸送貓熊,讓許多人很期待。

記者顏瑞田、莊雨琳/吉里巴斯-台北連線報導

中國大陸國台辦3日上午正式宣佈,將會致送兩頭大貓熊給台灣同胞,陳水扁總統在吉里巴斯也對此作出回應表示,以前自己在擔任台北市長時就有人提出這樣的意見,當時思考是否違反國際公約而沒有決定。不過,陳總統也強調,送貓熊和統戰不統戰沒有關係,和國際公約現階段的規定可以不可以才有關係。但陳總統席間並未具體說明接不接受,只是要大家看看公約怎麼說,讓現場媒體一陣困惑。

陳總統爆料,他在當台北市長的時候,就有人說要和大陸談送貓熊的事情,當時考慮國際公約和華盛頓公約的規定,的確針對是否違例進行思考和討論。

此外,陳總統對於國內部分人士解讀認為送貓熊是統戰,陳總統則強調不需要過度解讀是否為大陸刻意統戰台灣,而是應該思考可以不可以的問題,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

到底台灣要不要接受大陸致送的貓熊,陳總統最後並未公佈答案,僅強調如果從這個角度(國際公約的認定)思考,答案就會很清楚。

陳總統未說出口的答案,留給外界思考,也讓現場媒體一陣困惑,不過,根據稍早本報的報導內容,有關中國大陸將贈送台灣貓熊一事,根據「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專家表示,台灣雖不是公約會員國,但一直嚴格遵守公約規範,加上大陸贈與台灣貓熊應屬「國內貿易」,因此不應有任何問題。

簡稱為「華盛頓公約」的CITES,目標在保護國際貿易不會威脅野生動物及植物的生存,公約禁止被列為第一級保育動物的貓熊進行國際貿易,只可用於科學及動物園展示的目的。

中央社稍早引述CITES官員表示,他們知道中國計劃贈與貓熊給台灣,中國過去已多次提供貓熊給其它國家,因此沒有特別之處。台灣雖然不是公約會員國,但一直遵守公約的規範,嚴格要求進出口許可,運輸過程保證安全,以及嚴密防檢疫規定;中國養殖了許多貓熊,也有既定的政策與規定。

CITES專家強調,不願介入中國贈與台灣貓熊所引發的政治問題,不過,他也特別指出,根據聯合國決議,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贈與行為屬於國內貿易。

儘管外界關注貓熊身為保育類動物不應該移來移去,世界自然基金會日前對此曾表示,貓熊是瀕臨絕種的保育動物,但如果是從動物園轉到另一個動物園,生態環境理論上應是相同的,只要一切符合標準,不會構成保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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