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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頻傳人權醜聞 師範教育者愧對國人

(2005/09/16 00:13)

(●作者蕭立信,北市人,大畢,工程顧問公司顧問,目前也在台北大學法律系進修學士班。曾任國會助理、就業諮商師。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蕭立信特區)

蕭立信

傳統印象中,本應為單純的校園之中,再度傳出侵害人權的醜聞,而令人驚訝的是,受害者已從學生擴及到家長身上。高縣路竹中學國中部的教育行政人員為了一己之便而濫權行事,私訂所謂的「內規」來傷害學生及其家長,簡直與動用私刑的暴力者無所差異。

在本案中,之所以引發社會大力撻伐者,多係基於受害家長之家境貧困之故;但是,在人權尊嚴的衡量之下,並不表示家境稍佳之家長即須接受該等方式之處罰。此種侵害人性尊嚴的私刑暴力,並無任何法源依據或職務上之授權,該組長以學生之獎懲為要脅,濫行侵犯人權之事在先;而身為該校校務行政之最高監督者─校長,又推託此乃個人行為且並不知此陋行,此係監督不力於後。上下交相賊,故濫權醜事也難怪橫行校園之中。

其實,此類教育人員為圖工作之便,濫權行事之陋行已積弊甚深。過去屢傳的體罰成傷、強制搜索學生私物、強捺指紋、公開的言語羞辱等暴力事件,一再突顯教育工作人員缺乏人權觀念與對人性尊嚴的基本尊重。不幸的是,在社會對教職工作者的職業形象之尊寵下,這樣的暴力不斷被容許著、掩飾著。

可怕的是,尚在身心發展階段的學子們,正透過校園的環境來學習其人生價值觀之形塑與社會化之過程;而浸淫在此不尊重人權的校園環境中,實在難以想像其影響之後果。帶著這些不健康的、暴力的人格教育成果,這些學子們進入了社會、組成了家庭,社會要將如何和諧?家庭如何和樂?此種缺乏對人性尊嚴的尊重之暴力價值觀,便將一直存續與循環於這個社會之中。

失敗的教育,尤其是失敗的師範教育,是斷喪人權的幫兇,也是助長暴力環境的推動力。看著該名組長以避重就輕的手段,僅就其「口氣不好」的部分來「真心向社會及家長道歉」,顯然,她對於自己所行使之懲罰手段,仍未徹底反省其對人權之傷害。面對人權醜聞頻傳的校園環境,師範教育者可真是愧對國人!愧對學子!

(●作者蕭立信,北市人,大畢,工程顧問公司顧問,目前也在台北大學法律系進修學士班。曾任國會助理、就業諮商師。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編按:

一位署名忠實讀者的網友來信,表示他看過蕭立信先生的文章,有些看法不同:

1、請蕭先生講清楚「何謂師範教育者」?
2、該名出納組長雖為教育行政人員,但是否為教師,或是其所謂的「師範教育者」,請他調查清楚後再刊載。
3、『失敗的教育,尤其是失敗的師範教育,是斷喪人權的幫兇,也是助長暴力環境的推動力。』,這樣的字眼是否太情緒化,身為一位法律人是要理性的而非情緒性的,說出這樣的話是否有相當的佐證資料以確定其立論,否則請勿散播如此煽動的字眼。

編按寫於16日上午10時35分。

●編按:

爰針對 鈞座所轉之相關讀者意見,特回覆如下:

1.本文係就路竹中學之個案出發,探討我國校園頻傳之各種侵害人權之惡劣現象,並非僅限於該個案進行討論,此在本文第三段:「其實,此類教育人員為圖工作之便,濫權行事之陋行已積弊甚深。過去屢傳的體罰成傷、強制搜索學生私物、強捺指紋、公開的言語羞辱等暴力事件...」已有清楚文述。

2.針對該個案之侵害人權之行為人,本文已清楚交代係「高縣路竹中學國中部的教育行政人員」,並未混淆為教師,文意甚清。

3.本文:「是斷喪人權的幫兇,也是助長暴力環境的推動力。」一語,並非一時情緒而起之話語。例舉犯罪學理論之中,不當之管教、懲處行為,易導致青少年之行為產生因「標籤化」而生之偏差行為出現,進而加深其犯罪行為程度,此係稱「標籤理論」;另者,本文第四段:「尚在身心發展階段的學子們,正透過校園的環境來學習其人生價值觀之形塑與社會化之過程;而浸淫在此不尊重人權的校園環境中,實在難以想像其影響之後果。」,已清楚交代上開「助長暴力環境的推動力」之邏輯,此類暴力行為循環之現象,不獨校園存之,在家庭暴力事件中亦有相同之現象。若是有讀者缺乏相關犯罪學理論或校園暴力研究資訊,筆者推薦可參閱中央警察大學鄧煌發教授所著之「校園暴力成因與防範策略」學術論文。

4.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校長亦是須經師範教育之訓練與養成過程。雖就本個案中,該註冊組組長雖係教育行政人員,然身負監督該校教育行政之責的校長,竟推說係屬該個人行為與不知該處罰手段,豈無有愧職責之疏失?此在本文中已有清楚質疑,應無疏漏;再者,本文係就該個案為引例,全面檢討屢傳不斷的校園侵害人權之現象,就該等歷史新聞資料中,加害人又豈僅僅止於行政人員而未見教師乎?而這些師資之養成過程中,不得令人懷疑,今日之師範教育體系對該等教師的職業道德養成與人權教育之成效。

教育之良窳,事關個人人格養成與社會道德之形塑,身為教育者,自該接受更高之道德標準檢驗。而懂得尊重人性尊嚴的社會,才能稱之為文明社會,否則便與群聚猛獸無異。教育人員有著廣為令人尊敬之職業形象,更應知愛惜羽毛,莫只知衣冠其外。以上淺見,勞請代轉關心教育之同志。

編按寫於16日下午2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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