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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1 12:01)
記者陳詩婷/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謝長廷1日表示,法律不能不遵守,TVBS如果違法,政府要求改善很合理,但絕對不會輕易撤照;總統和他長期推動民主運動,尊重新聞自由,不會輕易讓一家媒體在手上關閉。
謝長廷表示,TVBS是港資,港資是不是中資有爭議,不同委員也有看法。不過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須經主管機關同意才能就登記事項變更,TVBS未經新聞局許可,逕自向經濟部申請變更,這點確實違法,依規定可處20萬到200萬,政府僅處罰20萬,「對它很保護」。
謝長廷是在回覆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丁守中質詢時,做出上述表示。對於立委詢問他是不是不喜歡TVBS,謝長廷說,他跟T台的經理李濤其實是好朋友,對於所有電台,他都保持平等心,沒有什麼喜歡不喜歡。
不過他也強調,法律規定TVBS若有撤照的原因,比方申請執照不實或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甚至外資持股比例超過50%相關規定,法律還是要執行,但不會輕易啟動撤照的制裁。
至於為何行政院在媒體刊廣告,宣傳8年800億治水預算,卻獨漏TVBS,謝長廷表示,有沒有刊廣告應該要問新聞局,但「邏輯上T台若批評政府,才應該去廣告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