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成了邪惡的美德--注意較高水準的知識份子的動搖
(2005/11/09 00:24)
蕭立信
繼炸彈恐嚇犯楊儒門之後,社會再度出現假公義之名,包裝違法犯行的恐嚇犯。不論是先前恐嚇新聞局局長的退休教師,或日前遭逮獲威脅行政院院長全家生命之文人,這種假藉公義之羽翼以踰越社會秩序及法治的犯行,有向較高水準的知識份子擴散的趨勢。本應為社會發展與安定起指標作用的知識份子,何以也墮入罪犯之流?這股煽惑人心浮動,引發社會緊張的邪惡力量,自何處聚匯而來?
首要思考者,在於媒體人的角色與責任。在資訊焦慮的當今社會中,一般民眾對於社會大小角落的資訊;不論是量的掌握或是質的掌握;似乎成為其私人生活或人際交流間極為重要的活動重心;而居於資訊交流與提供的各式媒體,便成為平撫這種資訊焦慮的重要憑藉。而在媒體與犯罪的面向中,媒體所具備的正面功能,應該是對罪犯或潛在犯罪者,起警示與嚇止作用的力量;對於社會民眾則是發揮出教育或預防受害之功能。
不過,也正因為媒體在利益導向的考量、欠缺警覺或特定主觀立場的影響下,反而使得負面的影響力量,藉由媒體傳散開來。不論是對於楊儒門案、零散出現對於立委之恐嚇,一直到對於中央官員的人身恐嚇,一但犯罪者攀附上了公義之名,便成為特定立場人士的英雄,而使得意識型態、私人情誼踰越了司法正義所欲保護的社會與不特定大眾的安全防線;楊儒門案如此,日前的杜十三案也看到相同的軌跡。
次者,有媒體擔任媒介與散播資訊的角色,則必然有資訊之產生或提供。當今台灣社會最為令人所非議者,恐怕首推立法委員諸公了。巧弄「言論免責權」之法律保護,假藉打擊弊案之公義立場,卻營造一己之私人舞台,從其自謂「不要破壞揭弊節奏」的自大言論,便可知其私心。仔細觀察近來的新聞軌跡,往往只要有一句是真實的內容,在低智的媒體與盲目的意識型態心理催化下,閱聽大眾的大腦中便起了一種作用──就是其他九句來自於臆測、編謊的瞎話,也都成了真實的一部份。
這在某立委一句「退休校長」的鬧劇中,特別彰顯了這種資訊的編造者與低智的傳媒間的共生醜態;編造者或許無意,也有可能基於令社會觀感陷於錯誤聯想之故意,拋出了這種斷裂不全的資訊;而低智的媒體,猶如圈中餓豬般地興奮狂食,並還據此以散彈打鳥方式,把標籤貼上了不相干的第三人。這類鬧劇往往於事後發覺錯誤時,傳媒有者不了了之,有者還會大言不慚地補上旁白,意指無風不起浪,還要「當事人該好好說個明白」;有媒體人素質如此,也難怪立委諸公會緊巴著言論免責權而四處興風作浪。
言論自由之下,原係為保障民主制度之持續與其他自由之基礎,才於憲法中明文賦予這樣的權利根據,以嚇阻國家權力遭少數個人或團體利用,侵害這樣的自由法益。但是,自由並不是可以溢流無度的,法益也不是奠基於對他人的侵害而來;在主張新聞自由或是言論免責權之時,主張者也該好好思考,這樣的自由被賦予在你們身上時,其制度設計的本意是什麼?享受如此法益之時,自身的責任與義務又在哪裡?而立委諸公也大可不必發出那種「我放棄言論免責權」空話,這種憲法所賦予的權力,不會因為一句空話而被永久性的終止或暫時性的中止,若要真是展現與證實所言為真,就該辭去立委職務,唯有這樣,才真正是「拋棄言論免責權」來證實自己所言為真的魄力表現,並履行其承諾的誠信表現。
溢流無度的言論自由,使自詡為關心公義、關心大眾的知識份子,也開始無視於其他個人之生命尊嚴的同時,公義便成為一種邪惡的美德,這是社會價值的紊亂與知識份子的墮落。而若是司法與社會容許這樣的犯罪行為,那麼,爾後的暴力討債集團應該開始思考「重整金融秩序」的這個公義性藉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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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蕭立信,北市人,大畢,工程顧問公司顧問,目前也在台北大學法律系進修學士班。曾任國會助理、就業諮商師。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蕭立信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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