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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車同命 賠償大不同! 城鄉戶籍差異 賠償金差一倍

(2006/01/24 11:42)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同車同命,賠償卻大不同。中國媒體報導,重慶市有3名女同學,同樣住在一條街上,3人搭乘同一輛三輪車,同樣在一起卡車翻覆意外中喪生,但其中1名死者,因屬於農村戶籍,結果家屬所得到的賠償金額,卻不到她屬於城市戶口同學的一半。

這場車禍意外賠償,突顯中國政策下,城市與農村的嚴重不平等,死亡賠償只是其中一項。遭遇同一車禍的另外兩個女孩,都得到人民幣20多萬元賠償,農村戶口的少女,依法規定計算只能得到5萬多元的賠償。經家屬力爭,肇事卡車所屬的公司才把賠償金提高到9萬多元。

報導指出,少女何源在重慶市江北區某中學讀書,她的父母親從農村遷到城裡,以賣豬肉維生。去年12月,她在上學途中遇到同校的兩個好朋友,便上了同一輛三輪車,結伴上學。但三輪車行駛到半路時,一輛迎面駛來的滿載貨物的卡車失控側翻,正好將三輪車壓在下邊,3名少女不幸身亡。

中國最高法院解釋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

按此規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9221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535元,這兩個數字分別乘以賠償年限20年後,遭遇同一車禍的另外兩個城市戶籍女孩得到人民幣20多萬元賠償,農村戶口的少女,依規定就只能得到5萬多元的賠償。

報導指出,中國從195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以法律限制農民進入城市以及城市間的人口相互流動,這種戶籍制度在城市與農村之間構築了一道高牆,城鄉分離的二元經濟模式由此生成,也造成了城市和農村的嚴重不平等。

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許多農村人口搬遷到城市,卻始終無法取得城市戶籍,也無法享有城居人口的權益,死亡賠償的差別待遇,也只是政策不平等中的其中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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