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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消基會:政府不應再上訴 應先停ETC車道

(2006/02/26 16:49)

ETC狀況多民怨四起,消基會27日告官。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交通部長郭瑤琪25日晚間表示,將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案進行上訴,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對交通部的作法相當不以為然,26日抨擊,交通部心中還是沒有消費者,根本不應該上訴,要懸崖勒馬,先停ETC車道,一切重新考量,不要「歹戲拖棚」。

黃怡騰指出,上訴所需的法律時間不算短,在這期間,交通部仍維持現有車道繼續營運,也就是只保留60%(2個)的車道,給96%的消費者通行,這點非常不公平。

他認為,政府可以考慮不要再上訴了;黃怡騰強調,首先,高速公路收費系統可以考慮恢復到2月10日下午前的舊制,取消ETC專用車道;已經裝機的消費者,先去退費;政府一方面要對民意進行調查,了解民眾對ETC的想法,另一方面也要對新舊制進行優劣分析,一切重新考量。

此外,他認為,定2月24日為停損點根本無法減少國庫損失,因為之後如果上訴失敗,政府除了必須負擔遠通電收24日前的虧損,更有可能要買回「火星人用的ETC」,這些後果,全部都是「國家賠償」,也就是「全民買單」。

所以他呼籲政府要不要將錯就錯、「歹戲拖棚」,要懸崖勒馬,不要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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