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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7 00:08)
林培淵
中華電信大電視(Multimedia On Demand,MOD)近日因交通部佔其四成八的股權,違反了《有線廣播電視法》中「黨政軍退出媒體」及「外國人直接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之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行審議,指出最壞的打算不排除將MOD停播或凍結其招收新增用戶。本文以為固然中華電信MOD服務有違反法規之嫌,應予以限期改正或罰款,但不應立即將MOD停播或凍結招收新增用戶,因為如此除了造成廣大基礎建置的成本浪費、現有MOD訂戶權益受損,更會造成未來新興服務業者不敢再進入市場,阻礙可能的產業發展,甚至可能造成現今有線電視系統市場寡佔的情況更加嚴重。
中華電信MOD服務在2003年10月經行政院新聞局核准,以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身份經營,從未上市到上市之後一直是爭議不斷,原因首先即是該項服務係採IP網路架構,是藉由電話線路、語音/數據分歧器、ADSL 寬頻技術傳送資料及影音服務之連線方式,光在定義其是有線電視服務或電信網路加值服務就有困難。再者,當初台灣有線視訊寬頻網路發展協進會向公平會提出抗議,中華電信挾電信獨占事業利潤交叉促銷,以免收裝機費和基本頻道收視費促銷,有違公平法規範之嫌。其實,有線電視系統商更懼怕的是這個電信巨人挾四百億資本額、六百萬ADSL用戶與廣大基礎建設資源,進入數位視訊市場搶食利潤,將會嚴重影響到他們的利潤空間。
有線廣播電視法裡也規定,系統水平整合不能超過三分之一、垂直整合不能超過四分之一,長期下來系統商也努力發展到合法的極限,不斷進行併購與整合,使得台灣的有線電視系統市場一直是東森、和信和卡萊爾集團三雄鼎立局面,造成了許多弊端,以往出現的斷頻、費率過高和地方廣告蓋台等事件層出不窮,因為一區一家的獨占情況,造成地方系統台的權力坐大,筆者居住的嘉義地區便看不到中天的頻道。而這些系統商或多或少也都有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及「外國人直接持股限制」,只是他們更精明地以人頭公司、股權結構分散、交換等方式規避。中華電信MOD這類新興服務的進入,提供了消費者另種不同的選擇,讓有線電視系統商有所警惕,會更以消費者者的需求與權益考量。而且中華電信MOD現有訂戶不過12萬,遠不及目前有線電視系統訂戶數全國約434萬戶,短期間內,在數位視訊市場仍屬於較無大影響力的新興市場業者,不應扼殺其發展的權利。
本文無意為中華電信MOD辯解,也認為其股權結構與民營化方式確有違法與不妥,應限其立即改善,只是執法機關NCC在政策法規的制定與執行上,不能依照現行法令全盤照收,更要去兼顧消費者權益、市場競爭公平性,以及新興進入市場業者的問題,從數位匯流、產業發展趨勢的長遠角度來思索,提供更合適的管制方案。
(●作者林培淵,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研究生。有個人部落格:電訊傳播的新世界 http://blog.yam.com/oiviv。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