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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2 19:55)
記者顏瓊玉/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能否繼續經營大電視(MOD)?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2日開會決議,要求中華電信若完全開放MOD服務平台,即可認定非屬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也不是媒體不適用有線廣播電視法及NCC組織法第1條黨政軍退出媒體等規範。
中華電信經營MOD,因有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以及逾越外國人直接投資限制案之嫌,導致外界批評聲浪不斷。NCC也為此召開多次委員會討論,並組成「MOD工作小組」,該小組經4次會議密集協商研議,將決議提請委員會議討論。
NCC在今日委員會上對中華電信MOD做出決議,NCC表示,中華電信公司MOD服務的現有型態,仍具有線電視系統頭端和用戶端封閉的特色,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等規範。若中華電信MOD能完全開放平台,即可認定非屬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亦非媒體,不適用有線廣播電視法及NCC組織法第1條黨政軍退出媒體等規範。
在落實平台開放方面,NCC要求中華電信必須做到以下4點措施,一、開放頻道、隨選視訊及應用服務等內容業者在MOD平台上、下架,並訂定節目內容營運商上、下架辦法;二、開放其他ISP業者的客戶也能接取MOD平台及服務;三、開放其他營運商在MOD平台上經營服務;四、開放其他固網業者客戶接取MOD平台及服務。
此外,NCC還要求中華電信MOD必須調整營運模式,包括頻道、節目等實際經營,應交予各營運商自行管理與推動,中華電信公司不得直接或委託經營頻道。
為確保中華電信MOD開放平台,NCC表示,如有營運商或其他固網業者提出相關介接及應用功能分析與系統設計需求,中華電信MOD必須在業者提出需求後於一定期限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