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最新新聞
- 最新新聞
(2006/06/19 00:06)
林培淵
近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華電信的MOD服務,在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政策原則上,認為已經違反了有線廣播電視法,所以做出了「退出MOD經營」、「開放平台」的決議。
此舉讓其他的民營有線電視業者紛紛拍手表示贊同,因為中華電信在法規上本來就多所爭議,不過其他業者們開心的是可以把這個未來的強勁潛在競爭對手,長期擔心的眼中釘給拔除了。從法規上來看,政府單位的決定是對的,不過若站在長期的產業公平競爭發展,與培植新興產業的角度上,可能還是有些需要再審慎考量的。
中華電信當初之所以會自營MOD的頻道內容,是因為國內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在垂直整合上掌控了頻道的播映權,頻道供應商很難自行決定將節目給非自家的系統業者,中華電信只能自己尋求合作對象,來引進節目。
老實說中華電信固然在電信業是個巨人,有著強大的資本力量以及掌控基礎和瓶頸設施的優勢,但是在數位匯流的時代,中華電信跨業到有線電視市場的數位視訊服務,目前雖然也達到約13萬的用戶數,不過成長速度遲緩,與台灣五大有線電視系統集團的數十萬用戶數相比,是像是個剛出生小嬰孩,NCC現在的作法就可能讓他自生自滅了。
當初美國有線電視也是因為有線電視業者的壟亂和做大,造成廣告蓋台、費率亂漲和頻道商的議價,讓消費者權益受損,政府經過不斷的修法,仍無法有效改善這些亂象,因為業者們總有辦法想出應變措施,後來聯邦傳播委員會FCC以引入衛星電視業者進入市場,以新興媒介進入原有市場的方式,才改善情況,因為就像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華電信把持最後一哩一樣,新興業者除非用其他技術或服務,做出殺手級應用,否則很難與之抗衡,甚至不可能改變市場結構。NCC現在的方式可能因此扼殺了新興業者的發展權利,未來可能沒人敢再進入這塊市場,也限制了消費者得到更多元選擇的機會。
另外,NCC的決議中表示中華電信公司MOD服務以其現有型態,仍具有線電視系統頭端與用戶端封閉之特色,故涉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等規範之疑義。不過中華電信公司MOD服務若能完全開放平台,即可認定非屬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亦非媒體,不適用有線廣播電視法及NCC組織法第1條黨政軍退出媒體等規範。此舉雖然能讓政治勢力退出媒體經營,不過仍無法解決國內有線電視系統台長期由少數財團掌控的情況,能讓所有業者都能公平地使用傳輸平台很重要,不過能讓每個服務提供者也都能公平地享有節目內容的播映機會,也是很重要的。
●東森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作者林培淵,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研究生。有個人部落格:電訊傳播的新世界 http://blog.yam.com/oiviv。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