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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自由工聯:台灣勞工權益仍有諸多限制

(2006/06/20 23:45)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檢討台灣貿易政策之際,總部位於布魯塞爾的國際自由工聯(ICFTU)20日也提出報告,檢討國際承認的勞工標準在台灣情形,報告指出,雖然台灣法律保障組織及加入工會的權利,但仍有許多限制影響到勞工的權利。

國際自由工聯代表全球154個國家中、1億5500萬勞工的權益,今天發表了「國際承認的核心勞工標準在台灣」報告,這份報告也將提交WTO以供參考。

報告指出,雖然台灣法律保障勞工加入工會的權利,但仍有許多限制影響到勞工的權利,諸如台灣提供示威的權利,卻有許多限制阻止示威權利的施行,使得合法的遊行難以被舉行。

報告強調,因為台灣法律缺乏直接對付雇主的罰則,導致雇主已習慣在沒有合理原因下,解雇工會領袖﹔此外,即使台灣法律承認集體談判,卻並非強制性,因此很少工人被涵蓋在集體協議內,政府甚至能直接干涉工會內的事務。

報告也說,示威遊行權利的限制,進一步傷害了勞工的集體談判﹔台灣政府更有意修改勞工法,減少示威的權利。

報告也注意到台灣外勞的薪資歧視待遇、與超時工作等情形﹔報告批評,外勞遭排除於勞退新制之外,甚至不得擔任工會的領導職務,造成他們對受損的權益感到無力。

報告最後建議,指出政府應經由修改勞工法保證普世勞工權利,並將組織工會的權利擴至所有勞工;對歧視工會領袖及工會成員應實施適當罰則;應撤消預備送交立法院進一步限制示威權利的建議﹔由擴大示威權的立法取代且適用所有的行業及勞工;避免干涉工會內部事務及擴大集體協議涵蓋的範圍;強化社會對話及鼓勵雇主與工會間的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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