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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刑化的社會期待,何足取之?

(2006/07/13 00:14)

(●作者蕭立信,北市人,大畢,工程顧問公司顧問,目前也在台北大學法律系進修學士班。曾任國會助理、就業諮商師。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蕭立信特區)

蕭立信

趙建銘先生身繫之所謂的弊案,歷經偵查及起訴程序後,經法院裁定停止羈押並交保候傳,引起社會各界一陣譁然,不僅是對於當事被告一方及第一家庭等多所質疑,亦有諸多人士高舉所謂「社會期待」之旗幟,對於俗謂之「司法威信」或「司法體制」大加抨擊。面對淺智的、私刑化、刑罰儀式化的社會期待與仇恨言論,不得不感嘆法治教育的缺憾與所面臨的艱苦挑戰。

靜心而論,相關案件自遭披露以來,及至趙建銘先生遭受羈押、交保,在此一過程之中,所謂的「社會期待」是基於何種證據基礎與輿論環境而形塑?惟有先確立了「社會期待」的正確性、客觀性並符合正義的要求,也才能夠進一步依此標準去審視並評議司法的威信是否存立。

遺憾的是,在這些事件發生過程之中,言論自由被濫用,偵查不公開的法律約束也一再地被破壞,所謂證據的揭發,更是假、錯交雜其中,看不見盡頭的爭論更是充斥於各種媒體。閱聽大眾所身處的是在一種集中化、私有化的言論自由市場,也就是所謂的證據、真相的訊息,絕大多數來自於集中且少數的名嘴或政治人物的口中,經由這種集中化及特定立場者的密集性資訊轟炸,社會期待的公正性基礎在哪裡?社會期待的理性靈魂焉能存在?名嘴、政客與人民相互複製、重述著所謂的證據或真相的言論;誇言社會期待之流者,又有幾個人真是懂得「證據法則」、「證據能力」、「證明力」等等這些攸關事實發掘與人權保障的法律原則或判定標準?

再者,「社會期待」者所期待的又是什麼?是真相的發掘與正義的伸張?還是隱藏於內心深處對於黨派的憎恨情緒的發洩?若是前者,我們看不到這些名嘴或是政客對於法律原則及法律程序的尊重與遵行,只有冤錯假偽的證據夾藏於言論自由之羽翼下,真假雜陳的證據與言論所串起爆料主題的劇本;對於後者,這些人所謂的司法威信,其所期待的,並非恪遵嚴謹的理性與邏輯下所依法實現之正義,而是期待一種私刑化、儀式性的刑罰大戲,並藉此儀典來一解黨派之恨,才夠格稱為「客觀公正」的「司法威信」。而這樣一種源自於偏執、不對稱的資訊所產生之輿論壓力,正不斷衝撞法律的牆垣,這種戴著「公義」假面具的暴力,不但撕裂了群體的信任感,也正逐步侵蝕著「公義」本身。

在政客、媒體與未能恪遵偵查不公開的公務員之共犯結構下,我們看到的是整個社會正被偏執與真假交雜的資訊所籠罩著,爭論越來越多,真相卻是越來越模糊,令人擔心的是,面對此類極端、偏執與不理性的言論壓力,法官是否還能夠擁有「依據法律」且「獨立審判」的空間?法官是依法律實現正義本質的守衛者,還是屈從於淺智輿情的儀典祭師?對於自認司法威信是必須要符合社會期待方為公正客觀的主張者,是否看出這種社會期待又該是源生於什麼樣的基礎之上呢?拉丁法諺云:「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當社會輿情受到不正常且過度傾斜的言論市場所浸淫時,實在很難以去期待所謂社會期待是理性且公正的;卻還有人進而拿著明顯失衡且偏執的社會期待去衡量與質疑司法的公正性與威信,真是可笑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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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蕭立信,北市人,大畢,工程顧問公司顧問,目前也在台北大學法律系進修學士班。曾任國會助理、就業諮商師。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蕭立信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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