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是自由還是脫序?
(2006/08/04 00:15)
嘉義人
媒體自由是構成民主國家的基本要素之一。為什麼特別提倡媒體自由而不標榜其他企業的自由呢?因為媒體不純粹是一個牟利的群體。它之所以被視為民主國家的第四權是因除了傳達訊息之外,它兼有教育社會與監督政府的功能。因此,社會賦予媒體較高的自由,也同時對它有較高的期盼。然而,在一個民主社會裡,有權利就有責任和義務。在享受特殊權力的同時,台灣的媒體工作者應該抿心自問,自己有沒有做到應盡的義務與應負的責任呢?
當人民把媒體和立法院批為台灣社會的兩大亂源時,上述這個問題,從社會觀點來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在先進的民主國家,對媒體人有一定的倫理道德規範。他們遵守這些規範,並且嚴肅看待社會的批評。在歐洲,政府對專找垃圾新聞的狗仔隊也有宵禁和法令規範,以確保社會成員安定的生活空間。所以,在民主先進國家,沒有人批評媒體是社會的亂源。台灣的媒體,不但被批亂,還被罵爛。儘管如此,那些媒體從業人員卻仍不知羞恥,依然我行我素。這種情形,整個媒體的結構成員和培養這些成員的學界人士都難辭其咎。
台灣媒體的亂與爛,不僅是搧色腥。部分新聞決策人物,在自己的的媒體領域裡注入個人的政治立場,或甘心做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的鷹犬,打著新聞自由的旗號,由政客撐腰,以攻擊其他政黨和政敵為業。這些媒體高層沒有新聞倫理,沒有為整個多元社會保持中立的超然立場。台灣的媒體之可以輕易被區分藍綠就是這個原因。這些媒體要滿足的是持相同政治立場的觀眾,而那些觀眾也知道哪家媒體會提供他們想要看的。不倖的,也因此那些觀眾常被媒體政客誤導利用。
其次,在電視上常常看到基層媒體人員在採訪時,公然妨害自由,冒犯人權,侵犯隱私的行為。二十四小時在屋外守候,肆無懼憚地拿著攝影機往人家屋裡拍。待對方出現,一群記者像一堆餓慌了的豺狼發現獵物,立刻亂烘烘一擁而上。不顧對方是否有意願接受採訪,堵塞對方的去路,十幾支麥克風差點塞進人家的嘴巴,有時攝影機還會打到對方的額頭。偶而遇到警察擋駕保護當事人,他們便衝撞警察,叫罵警察妨害新聞自由。隔天各媒體就異口同聲地捍衛同類,對執法者大肆韃伐。要是獵物逃進汽車,有些記者竟然拉住對方的車門不讓關上,還開車在大街小巷緊迫追逐。要是獵物給跑了,這些豺狼就變成交通警察,稱對方超速多少,闖幾個紅燈,要政府開罰單。可是他們可能沒想到,如果這些豺狼沒有跟著被逼的獵物超車闖紅燈,他們如何知道對方闖了幾個紅燈。再者,他們這樣緊逼獵物,幾部車子在街道上超速,橫衝直撞地追逐,危害大眾的生命安全甚鉅。這種司空見慣的無賴行為更甚於人見人惡的地痞流氓。
當然,這些亂象,政府的執法當局也逃不了責任。政府對媒體採訪有沒有清楚的規範?記者和受訪者之間,記者和警察之間,應該保持多少距離?如果有規範,有沒有徹底執行?為什麼歐美國家的記者能夠規規矩矩接受規範,台灣的記者不能?是政客鄉愿,寵壞了媒體?是執法機關首長沒有腰桿子,怕得罪橫行霸道的媒體?還是要等到有人因新聞採訪不當,鬧出人命時,政府才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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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嘉義人,留美文學博士,目前為芝加哥某大學英語文學系教授。簡介上表示,他衷心祝福台灣:民主進步,社會安定,人人幸福。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嘉義人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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