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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義探討﹕蔣元帥或蔣司儀?

(2006/10/14 00:05)

(●作者Zip77478,大畢,工,現在旅居美國德州休士頓。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替代照。※Zip77478特區)

Zip77478

偕偕王的大作(再上一堂「事實與意見」的課, http://www.nownews.com/2006/10/06/142-1999522.htm) ,其中他說﹕「Zip77478 指出1928年2月13日出版的時代雜誌(TIME) ,文章中是以Marshal Chiang Kaishek稱之。但是他沒列出整個句子,那個Marshal是當作(集會、事件)總指揮,主席,主持人用的。不信,我列出整個句子求教於讀者……。句裡赫然還是稱蔣為generalissimo。」

偕偕王大作刊出後,我在當日的回應中,只說了偕偕王的說法有誤,但並未說明錯在何處,也同意他的建議「求教於讀者」。可是,事過一週,未見其他網友出面解說,所以我自己來貫徹始終,也希望網友們不吝指正。

首先,我將他列出整個的句子寫出來,並翻譯如下﹕

(原文) ﹕ Marshal Chiang Kaishek, political chieftain and military generalissimo of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at Nanking, finally convoked last week the long expected Nationalist Party Congress.

(譯文) ﹕ Marshal蔣介石,南京國民政府的政治頭號首腦和軍事最高統帥,終於在上星期召開了期待已久的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

現在我們來討論,應該怎麼譯「Marshal蔣介石」﹖依據偕偕王的說法,那是要譯成﹕蔣介石會議總指揮,蔣介石會議主席,蔣介石會議主持人,而不能譯成蔣介石元帥。

偕偕王的說法當然有錯,這個錯誤可由Marshal的字義和淺易的英文文法說明﹕

字義上, Marshal當名詞用時,主要有三個字義﹕元帥,警長和典禮官(司儀)。Marshal當典禮官或司儀的字義用時,並不能無限制的引伸成會議主席和會議主持人。

Marshal的稱呼是限用在大型的慶典,遊行集會上,一般會議的召開沒有這個用法。一般會議的主持,英文都說成﹕某人chairs/presides (主持) 某會議,名詞就成了chairman/president ,而非Marshal。

譬如,今年的國慶典禮,王金平是國慶典禮籌辦主委的身份,我們可以國慶典禮的「Grand Marshal」稱王院長,其餘籌辦委員,就可以「Marshal」稱之,或典禮時,宣佈「總統蒞臨」,「總統致詞」的那位司儀,我們也可以Marshal稱之,不管怎麼說,陳水扁總統不是國慶典禮中的marshal。

文法上,原句英文的寫法,句中的political chieftain and military generalissimo (政治頭號首腦和軍事最高統帥) 是同位語的用法,修飾句中主詞「Marshal蔣介石」,用逗號分離的同位語,是可省略不讀而不影響句義,所以generalissimo不是主句中的文字,因而此字generalissimo在句文中也不是關鍵,重要的字。

如果generalissimo是當頭銜用,按連接詞(and)的平行寫法的規定,那句中的chieftain也是頭銜,如果chieftain不是頭銜,那generalissimo 在此也不是頭銜。

退一萬步說,我們接受generalissimo是頭銜,可是按文法,頭銜要大寫,那為什麼,時代雜誌的記者未將此字大寫,而能犯如此淺顯的文法錯誤﹖時代雜誌審稿的編輯又能如此疏忽,視而不見,也不改正﹖

時代雜誌當然沒有錯,所以是誰錯了﹖不說也自明了。因而,我很自信,時代雜誌在1928那年,是以Marshal(元帥),未以Generalissimo(三軍最高統帥)稱蔣老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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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ip77478,大畢,工,現在旅居美國德州休士頓。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替代照。※Zip77478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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