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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星期講義/頻修憲不如建立有效的法治與民主

(2006/10/21 00:00)

淡江大學美國研究所教授陳一新。

陳一新

前不久修憲又被提出來,但全國民眾好像都不太關心這個議題。是什麼因素讓人民冷漠以對?

第一,過去七次修憲讓人民徹底失望。前總統李登輝在第六次修憲時曾說,修完憲後,我國可享三十年長治久安。但是,言猶在耳,台灣卻已陷入長達六年多的政黨對抗。

第二,以往每一次修憲都是各主要政黨之間的妥協結果。不過,這次主張修憲的動機卻更不單純。有些人想為立委選區縮小與減半的第七次修憲翻案,有些人想改變第六次修憲的雙首長制,當然更有些人是想轉移焦點,好讓弊案纏身的相關人士脫困。每次政黨與政客修憲之前,都口口聲聲說是為了人民,但實際上卻是機關算盡,利用人民而已。

第三,人民不再為政黨與政客高唱修憲的好處所感動,因為他們只會為了短期的政治利益號召人民支持修憲,一旦修憲告一段落,立刻拋諸腦後。更糟的是,他們只想玩弄人民感情,卻從不想到守憲,通過了雙首長制的修憲案,卻不遵守提名閣揆應該尊重立法院多數黨的規定。結果是,我國的雙首長制被扭曲為權力龐大無比的「準總統制」。

第四,最讓人民受不了的是,第七次修憲案通過後,尚未正式實施,不少政黨與政客竟然又尋求翻案,把修憲當作兒戲。更可笑的是,許多2005年在立法院公聽會力挺立委減半的立委與學者,今年又再度鼓吹立委增加的好處,是可忍,孰不可忍?

第五,在修改憲政體制的大旗之下,也一樣充滿了權謀算計。根據民進黨的一個版本,黨版修憲會將內閣制與總統制並列。在內閣制下,總統不再由人民直選,而由「總統選舉推薦委員會」向國會推薦;國務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總理由總統提名,經國會全體議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命,內閣閣員半數以上由國會議員出任,但國會議員名額尚未確定。在我國目前修憲的高門檻下,除非主要政黨形成共識,任何憲法修正案都不可能在立法院過關。但是,「國會議員名額尚未確定」這個議題,卻會讓立法院鬧得沸沸揚揚,因為立法委員最關心的是自己是否連任。

其實,無論是總統制,或是內閣制,都沒有那麼重要。在美國總統制之下,照樣出現了尼克森總統的「水門案」。在日本內閣制之下,也有田中角榮的「洛克希德案」。以開發中國家而論,秘魯的總統內閣制,出現了貪腐的藤森謙也總統;韓國的總統內閣制,更是弊案連連,盧泰愚、金泳三與金大中相繼遭到起訴;泰國的內閣制,塔信首相照樣會因逃稅而下台、出國。

有了過去十多年來的胡亂修憲與政府帶頭不守憲的經驗,台灣人民已不再迷信修憲會帶來長治久安,更不相信政黨與政客為各種不同修憲版本所提出的辯解。他們瞭解,貪腐政治不僅會腐蝕經濟的發展,更會妨礙民主的進步以及公民社會的發展;光是修憲不足以解決台灣的問題,只有真正的法治、民主的生活方式、主權在民與公民社會才是台灣所最需要的。

首先,當務之急是建立一個足以將不法或貪腐政客拉下馬的法治體系。當尼克森總統陷入水門案並不斷說謊,美國的法治環境不僅能讓媒體不畏強權全面加以報導,也能讓獨立檢察官前仆後繼地進行偵辦,最後迫使尼克森辭職。只有台灣能建立法治,真正做到法律前人人平等,修憲也才有意義。

其次,人民要的是真正民主的生活方式。經濟發展的遲滯不前、法治的不彰與政黨的對立,讓人民感到受騙。他們逐漸覺醒,買票文化只會肥了政客,政黨之間的惡性對立只會讓人民受苦。只有當民主成為人民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政客不再買票,政黨之爭成為君子之爭,修憲才有意義。

最後,人民要的是真正的主權在民。長期以來,政黨與政客都高喊主權在民,但多是假「主權在民」之名,行「權力在一人手上」之實。不過,這次公民運動所顯示的自發自動、守法守紀,卻突顯出台灣已朝公民社會邁進了一大步。只有當台灣人民的政治自主意識與公民意識繼續發展,只有當人民真正當家自主,政黨與政客才不敢再欺騙人民,修憲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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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一新/淡江大學美國研究所教授。本文於東森新聞台21日晨間十點首播,晚間十點及十二點重播,民眾日報21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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