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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泡麵能養顏美容?衛生局:是抗氧化劑 業者誤導消費者

(2007/01/22 15:11)

泡麵富含維他命E卻未註明為氧化之用,主要作用在去油耗味,易誤導消費者對皮膚有益處。(本報資料照)

記者蔣文宜/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抽查市售泡麵、點心麵的食品添加物標示,共查獲25件產品標示不符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其中19件產品含維生素E,卻未標明用途為抗氧化劑,有誤導消費者養顏美容之嫌,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添加物應同時標示用途名稱或公告統一通用名稱,否則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違規產品也應限期回收改正。

本次北市衛生局抽查坊間29家不同的百貨自營超市,查獲25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18件為台北市業者、7件為台北縣業者,皆已移請當地衛生局依法辦理。

其中19件產品含維生素E,包括一度贊、老鍋、日清出前一丁、日本日清、味王等相關泡麵產品及點心小王子麵,包裝上標示富含維他命E,卻未註明為氧化之用,其主要作用在去油耗味,易誤導消費者對皮膚有益處。

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食品添加物標示應使用衛生署公告的品名或通用名稱,如二丁基羥基甲苯(BHT)、丁基羥基甲氧苯(BHA)、L-抗壞血酸(維生素C)、生育醇(維生素E)應通稱「抗氧化劑」;己二烯酸、丙酸、去水醋酸、苯甲酸皆是「防腐劑」;糖精、糖精鈉鹽、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鈣、阿斯巴甜、醋磺內酯鉀則都屬於「人工甘味料」。

查獲25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中,除19件標示含維生素E,卻未標明用途為抗氧化劑,其餘4件食品加物標示未使用衛生署公告名稱,2件無中文標示,除已違法,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應多留意碗麵或包裝食品標示是否完整,維護食用安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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