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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的農業政策--哪有只獎勵新的而不獎勵舊的?

(2007/04/18 01:00)

(●作者蕭惟仁,雲縣四湖鄉人,義務神職人員。有個人網站http://www.taiwanvic.com/shaw.htm。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argent特區)

蕭惟仁

十幾年前我在兄長農地上種了百多棵樹,其中有果樹有樟樹有其他各種不同樹種,最多的是龍眼樹與樟樹,只要目的為了美化環境。長久以來台灣稻米生產過剩,政府鼓勵稻農轉作其他作物甚至只種綠肥,政府給予相當能讓同樣的農人滿意的補貼,對像我這種種樹的農人,政府卻遲遲不比照稻農給予補助。

好不容易幾年前聽說政府獎勵造林,我興高采烈向公所交涉,卻發現政府畫的大餅根本不能吃,因為參與造林計畫必須在地皮大到幾十甲以上政府才能接受,綜觀全台灣我看沒有一個有這種條件,政府官員定這樣的條件簡直是白痴,愚弄百姓。

日昨遇到鄉親談到政府造林的獎勵有了改變,現在不管面積多大多小都可以參與造林計畫,接受補助。我好高興又去鄉公所交涉,我說我的樹林已經十幾年了,政府能不能給予補助,鄉公所職員請示了他的長官給我回覆,表示政府規定只獎勵新的造林,舊有的林場不能適用。公所人員要我向縣政府反映,我向縣府反映的結果是:這辦法是農委會規定的,他們愛莫能助,要我向農委會去訴願。

根據這些官員的說法,政府只獎勵新造林,不獎勵舊有的林場。舊有林場如果想接受政府補助,必須毀掉舊有林場,重新開發新的林場。這是那門子的道理?政府這些負責訂政策的官員的腦筋是不是打結?

要獎勵必須新舊都必須獎勵,這樣子的造林計畫才能收到卓著的效果,不應該只獎勵新的而不獎勵舊的。我如果想接受政府的補助就必須毀掉十幾年的老樹,這些十幾年的老樹不管是不是政府規定的樹種,都是國家的資源,毀掉這些樹就是毀掉國家資源,政府官員難道不知道這些道理?

政府獎勵造林的用意是要配合台灣加入WTO,降底農產品的產量,另外還美化整個國家的環境,這些老林場也是居功厥偉,豈可受到歧視?權利豈可受到剝奪?

政府訂政策從來都只是閉門造車,沒有體察民情,規定一些不合情理的條件,讓人民無所適從,受不到好處。基層公務人員也死腦筋地遵從不合宜的法規,沒有體恤民苦,為民眾爭取,民眾不服只有往中央去訴願,然而中央官員官大架子大,訴願總是曠日費時,成效微乎其微,最後只好自認倒楣,望著政府的大餅興嘆。這樣的法規政策有不如無,政府浪費人力白忙一陣,民眾得不到政府的照顧,造林的計畫最後落個空談。

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府的官員積習難改,訂定政策不考察民意,不效忠人民百姓,不為民眾設想,這種服務的態度不改,流亡政府官員永遠讓民眾瞧不起,臺灣想擠進已開發國家之林也只是作夢,事實上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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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蕭惟仁,雲縣四湖鄉人,義務神職人員。有個人網站http://info.taiwantt.org.tw/tda/viewforum.php?f=4。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argent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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