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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房屋廣告不實 公平會罰150萬元

(2007/07/12 11:55)

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信義房屋在海報上宣稱「連續10年天下雜誌調查房仲業第一名」、「天下雜誌五百大服務業調查.信義房屋連續11年獲得經紀類第一名」、「各項調查都是房仲業第一」、「擁有全國最大房屋成交資料庫」、「是買方買屋的首選,是第二名的五倍」,涉及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公平會今(12)日核處1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信義房屋94年9月板橋埔墘店廣告宣稱「連續10年天下雜誌調查房仲業第一名」、94年12月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售屋流通情報宣稱「天下雜誌五百服務業調查.信義房屋連續11年獲得經紀類第一名」、94年10月新莊店廣告宣稱「各項調查都是房仲業第一」。

但經公平會調查,信義房屋並無「連續10年天下雜誌調查房仲業第一名」、「天下雜誌五百大服務業調查.信義房屋連續11年獲得經紀類第一名」之實績,亦無「各項調查都是房仲業第一」的實績,因此公平會認定其廣告不實。

公平會進一步指出,信義房屋94年10月新莊店廣告宣稱「擁有全國最大房屋成交資料庫」,據信義房屋表示,此等宣稱是基於其為「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吉家網)」VIP會員所為陳述。

經調查「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吉家網)」為一不動產聯賣資訊網,信義房屋為會員公司之一,並與其他會員共同使用相關成交資料庫,該成交資料庫並非為信義房屋所獨有,易讓消費者混淆,以為全國最大房屋成交資料庫為其所獨有。

公平會表示,信義房屋94年9月、11月仁愛店廣告及95年2月泰山總店廣告宣稱「(信義房屋是)買方買屋的首選,是第二名的五倍」,據信義房屋表示,此等宣稱係依據91年間觀點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市場調查所獲結果。

經調查,該市調並非觀點企業管理顧問所為經常性的調查報告,而是91年間,特別依據信義房屋委託辦理,信義房屋卻未於廣告中併同揭示資料來源,以作為一般大眾解讀調查數據參考依據,易使一般大眾誤認,以為是中立單位針對房屋經紀市場經常性調查結果,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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