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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構陷入罪馬英九?

(2007/07/22 00:31)

(●作者張福淙,會計師,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常務理事,民視監察人、台北縣選委會委員等,有個人部落格http://bloguide.ettoday.com/fc188991/。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張福淙特區※→去看張福淙的部落格

張福淙

馬英九貪瀆特別費官司一案,因馬的辯護律師指控承辦檢察官的訊問筆錄記載不實、扭曲證詞、自問自答以及誘導訊問等等,而引發媒體的大肆報導;但公訴檢察官則反駁辯護律師的指控,據公訴檢察官比對偵訊錄音帶譯文後,發現辯護人18日隨卷送交法院的錄音譯文及媒體19日所刊登的譯文內容,與偵訊事實不符,吳麗洳在承辦檢察官侯寬仁訊問時所回答的「對」、「沒錯」、「因公支用」、「對、對」等言詞,幾乎全數遭到馬的律師刻意刪除,例如侯寬仁在訊問中詢問「市長是事前領(特別費)還是事後領,這個錢總是要作」,吳麗洳馬上回答「因公支用」,但吳麗洳所回答部分,無論是辯護人給法院的譯文或媒體刊載的譯文均被刪除。

又辯護人呈給法院的錄音譯文與媒體所登載的譯文,所遭刪改之處完全相同,檢察官因此認為馬英九的律師宋耀明故意將譯文內容洩露給媒體,企圖塑造輿論壓力,抹黑檢察官,影響判決。檢方認為馬的律師宋耀明有違律師倫理規範,考慮將宋耀明等律師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吾人認為,馬英九把特別費預領存入其私人帳戶據為已有,是昭昭甚明的事實,檢察官認定特別費是公款,不是津貼待遇,因此把馬英九以詐領公款貪污起訴。侯檢察官訊問證人吳麗洳的筆錄要旨即在確認她知道特別費祇能「因公支用」,這一點筆錄並無扭曲吳麗洳的真意,其餘問答縱有出入,未能字字照錄,也談不上因吳麗洳的筆錄把馬英九「構陷入罪」。所以馬的律師在筆錄枝節上小題大作,根本很不入流,說穿了就是黔驢技窮、亂踢一通。

當然,檢調警筆錄的真實性絕非不容質疑,吾人在當選委會委員時,即有赴國民黨候選人總部抓賄選,反被黑道挾持並串通不肖員警企圖以「自問自答」、「錄非所答」的方式「構陷入罪」的親身經歷,幸虧我機警沒有胡里胡塗簽字,始未被誣陷。台灣司法的黑暗,尤其是選擇性辦案,是一般社會大眾普遍公認的是實,例如一個不以真名真實身份示人,而以假名「吳龍」發表的寫手,法院檢察官就是不願或無能查辦他!

這個新聞事件,被媒體喧嚷成「構陷入罪」VS.「抹黑司法」。吾人認為很不恰當,因為馬英九的犯罪情節很彰明,根本不需要去構陷他;至於這個島上的司法不黑暗嗎?還需要人去抹黑嗎?台灣諺語說:「爛爛馬也有一步踢」,只不過這個馬踢踢得有點花拳繡腿,讓人頗有港馬也技窮之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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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福淙,會計師,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常務理事,民視監察人、台北縣選委會委員等。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張福淙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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