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星期講義/亡羊補牢論減刑
(2007/07/29 00:22)
黃富源
廣受大眾輿論關注的減刑政策,在實施近兩週後,發生了最嚴重的更生人打死台大謝教授事件。此事一出,震撼全台,一時間,對減刑政策良窳的討論,成了台灣最熱門的議題。
有人從事前的準備工作著眼,認為減刑工作的前置準備不足,以致實施之後問題叢生;有人則從發生問題的結果著眼,批評整體工作的配套措施有所瑕疵,致使減刑的初衷美意打了折扣。
當然,這些意見對我國當前的減刑措施,與未來擬訂相關減刑政策,都甚有參考價值。不過,減刑既已執行,並且後續仍將有受惠之當事人陸續出獄,難保類此情事不再發生,因此,當務之急,應該是針對目前的更生人,先行妥為監護──一以保護協助當事人;二以保護社會與廣大善良的大眾。
監護更生人,既是執行減刑政策後最重要的補強措施,政府首先應對已經回歸社會各處的更生人,進行最迅速、周延的追蹤輔導。這種追蹤輔導工作,不能只侷限於司法組織或司法行政人員。因為,已經回到自由社會的更生人為數眾多,以我國有限的警力與觀護人力,必定無法提供周全的照顧。到頭來,不但監護工作做不好,連司法機構本身的既有工作,也可能因排擠效應而受到影響,得不償失。因此,當務之急,是政府應針對更生人監護工作,儘速建構一個由民、教、衛、社、勞等單位整合而成的任務編組或工作平台,協助落實更生人的監護工作,一以解決工作人力不足之問題;二以深入了解散居社會各角落更生人的真正需要,務求對症下藥,以真正解決更生人的困難與窘境。這種不分彼此的臨時工作組合,不但可以將更生人的問題分門別類,妥善地處理,避免全由司法人員強勢介入,或有可能讓更生人因自尊受損,孤注一擲而再蹈法網的情況發生;更可以在專業人員的有效協助之下,讓被減刑者及早適應正常的社會生活。此一先進國家用以處理緊急重大事務的工作模式,亦常見於國外的司法體系,我國當可適當採酌。
其次,組建整合工作編組與平台,並不意味原負責的單位或部門不再執行減刑的後續工作;相反的,各部門更應對所司的分工善盡職責。諸如,警察部門仍應加強執行治安重點工作,監控治安人口,對治安熱點的盤檢也責無旁貸;而衛生單位對為數眾多的煙毒更生人的身心安全,則必須主動地關心,提供有利的資源與方法,而不是僅僅發給「防毒戒毒錦囊」,便無其他作為。
最後,由於此次的減刑,仍將有其他適用人陸續出獄,政府尚未完整規劃的配套作為,或因更生人而起的事故與悲劇,都應該在釋放下一波更生人前予以通盤解決,切不能讓舊事重演,損及政府威信。換言之,亡羊補牢!猶未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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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富源為犯罪學博士、中央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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