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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3 13:3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生態攝影師林英典為了捍衛自己的著作權,經常控告未經允許使用他作品的人與企業機關,教育部長杜正勝和高鐵董事長殷琪都被告過,但他最近踢到鐵板,官司沒有告成,還被反告誣告,判刑5個月。
辦公桌上一張張美麗的野鳥生態照,全是林英典的心血傑作,但他經常在網路上搜尋,只要有人使用他的作品當做宣傳或營利用途,他就一定會提告。
像高鐵的企業網站放了林英典拍的照片,董事長殷琪就挨告,教育部長杜正勝也因為教育部網站放了林英典的野鳥照片而吃上官司。
為了捍衛自己的著作權,林英典告過的人超過60名,但終究踢到了鐵板,一間攝影作品公司拿出林英典親筆簽名的授權書,反控誣告罪名成立,林英典被判刑10月,減刑5月,不得緩刑或易科罰金。
授權書一開頭只寫著因製作光碟發行同意將幻燈片版權授權給該公司,沒有註明製作哪一部光碟攝影集,法官認為,林英典同意概括授權,發行公司於法有據,林英典所提的侵權告訴成了誣告。
自認為是為著作權而戰,但許多學生與環保團體卻揚言抵制林英典的生態作品,縱使他誣告罪名成立,但是用提告捍衛權利的激烈方式仍舊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