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患不可迷信遷怒!
(2007/09/20 00:20)
張福淙
罹癌是因長期身心照料不當所造成的因果病,說白點那是咎由自取的慢性病。但是很多癌患不明白這道理,一獲知得了癌症總是怨天尤人,呼天搶地哭訴老天不公平,為什麼讓他得了癌症而不是別人?然後就拼命尋找有什麼仙丹妙藥可以治病?因此很容易為不肖騙子所承,花了一大筆冤枉錢,最後還是很心不甘情不願地終結生命。
有一名乳癌患者呂育嫻自稱當初看了林光常「無毒一身輕」著作,決定不聽醫師意見,花費巨資購買林光常的「排毒餐」,還擔任代言人,但兩年後癌細胞轉移到淋巴、肝臟和骨頭,她因而怒告「無毒一身輕」作者林光常,檢察官偵查後,日前將林光常依常業詐欺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七年。林光常則表示,他從未告訴任何癌症病患不要化療,並反咬呂育嫻找姪兒恐嚇他勒索2千萬,林光常說:「她說(呂育嫻),我的姪子就是幫王育誠做腳尾飯的,今天可以幫王育誠做腳尾飯,明天就可以做一個林光常版的腳尾飯事件。」,對呂育嫻曾不斷恐嚇他,他握有確切證據,將在十月開庭時對呂育嫻追加提出恐嚇告訴。
此一事件充份顯示呂育嫻是個迷信又容易諉過遷怒的人,她不知罹癌是咎由自取的因果,應自我反省檢討改正過去照料身心的錯誤,如改善心性多點慈悲祥和、多花時間休息運動、改變不良飲食習慣、適當的醫療調理、、、等等,這才是有效的抗癌治病方式;但她卻迷信什麼排毒餐,以為吃地瓜及所謂健康食品就可以治好癌症,這是犯了愚痴之錯。等兩年後癌細胞擴展了又諉過遷怒於林光常,事實上那些排毒餐頂多是誇大療效,哪會讓人罹癌或使癌擴散?這是犯了妄瞋之錯。果如林言,她死到臨頭了還想不開,竟覬覦他人出書賺錢想索賠分一杯羹,這更是大大犯了貪婪之錯。
至於林光常,其出書之目的似非行義佈施善言,使人離苦得樂,而是為了賺錢,賺錢本也無可厚非;但若有以不實學經歷引人上鉤,或誇大療效,或胡說八道誤人療程,則被起訴亦屬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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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福淙,會計師,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常務理事,民視監察人、台北縣選委會委員等。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張福淙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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